以案说法抢占他人空调外机位 侵犯使用权被判拆除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李良军 傅红专
案件回放 属于自家书房墙外的预留空调位置,却被邻居家占用,气不过的业主张某将邻居傅某告上了法院。8月5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这起因抢占空调外机位引发的相邻纠纷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傅某拆除已安装好的空调外机。 今年5月,家住金华市某小区的张某想为自家的书房装上空调,却发现墙外预留机位已经被一台不属于自己的空调占用,通过管线才发现这台空调是邻居傅某的。为此,张某多次找到傅某要求他把装好的空调外机拆掉,但是傅某一直没有理会。无奈之下,张某只好一纸诉状将邻居傅某告上了法院。 傅某觉得自己没做错,因为该外机位置虽然处于张某的书房外墙上,但是在房屋建造时却预留有通向自家客厅的空调管孔。何况在整幢房屋的设计中,并没有给张某的书房预留安装空调位置。
法院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的房屋相邻,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涉及影响相邻权益时,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发生争议的空调外机预留位置,位于原告书房南外墙,原、被告购房时在合同内均未明确此空调预留位置系共有或专有。即使该位置属于共有,按照公序良俗,原告也拥有优先使用权。虽然该位置在房屋建造时预留有通向被告客厅的空调管孔,但该预留位置与被告的房屋并不处在同一轴线内。设计空调外机预留位置,应当是针对本套房屋而言,向外延伸时不能侵害他人利益。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将其空调外机安放在原告书房外墙的空调预留位置,已经影响原告对该书房的使用权,原告有权要求排除妨碍。 鉴于傅某已装修入住,改变室内空调线路将造成装修损失,法院最终依照原告的意见,要求傅某把该空调外机拆除后,移动安装在其阳台东侧外墙即可,但安装高度应低于原告书房窗台,尽量不影响原告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