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5人跨3市编织特大非法经营香烟网
执法人员五千公里跨省追捕
夏方 乐彩珍

  一起涉案金额达2400多万元的特大非法经营香烟案,在舟山市公安部门和烟草执法部门历经五个多月的艰辛侦查和追捕后终于告破。此案涉案金额之大、持续时间之长、涉案地域之广、销售对象之多,为历年来罕见。
  昨天,舟山警方披露了案件的侦破过程。
  今年1月21日,舟山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定海东园新村一幢居民楼的车棚门口,查获鲍某正在搬运的245条各类中高档香烟。
  经查,这些卷烟是鲍某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通过一家托运部从杭州运到定海的,他准备加价卖给本地个体卷烟经营户,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今年48岁的鲍某是舟山定海人,曾因非法经营卷烟先后被行政处罚过8次。鲍某当天便被刑事拘留。
  审查中,鲍某避重就轻,只交代自己从一个叫“金信华”的杭州卷烟批发商处购烟,再将烟托运到舟山市牟利。而他对自己“上家”的具体情况及交易的汇款方式、通信方式等拒不交代。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专案组最终确认鲍某“上家”的真名为金新华,杭州江干区人。3月3日,金新华在杭州的家中落网。
  落网后的金新华,交代了包括鲍某在内的舟山市的全部“下家”以及与他们交易卷烟的汇款方式。
  鲍某也承认了用儿子的银行卡与金新华进行现金交易的事实。同时,他还交代了一个情况:他还用儿子同学的一张银行卡与杭州人陈国卫进行过现金交易。
  经过调取鲍某进行交易的个人银行账户明细、交易原始凭证,专案组初步确认,鲍某从2006年10月以来,共与金新华、陈国卫等人非法经营卷烟数额价值达六百多万元。
  至此,一起特大非法经营卷烟网络案的脉络逐渐清晰。
  陈国卫得知鲍某被抓后,马上采取了“措施”,更换了手机号码和住处,减少与家人联络。可专案组很快掌握了陈国卫的社会关系和他可能的藏身落脚点,使全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舟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追逃小组,12次转战合肥、杭州、宁波等地抓捕陈国卫和同伙安徽籍男子朱某,共计行程5000公里。4月2日,陈国卫在杭州被抓获归案。5月30日,朱某在合肥落网。
  在陈国卫被抓获的汽车上,细心的民警搜查到了陈国卫以他人名字登记的大量银行存折、信用卡及汇款凭证。经过多天审讯,陈国卫不仅交代了与鲍某非法经营卷烟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自己与宁波等地的多位“下家”非法交易的事实。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元。
  目前,涉案人员中3人被批准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1人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