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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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赴台游本周五起开放
办理手续分三步走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沈晨

  本报讯  我省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13个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省份之一。从7月18日开始,我省居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去宝岛台湾旅游。
  据了解,我省有3家旅行社具有国家旅游局指定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经营权,它们分别是:浙江省中国旅行社、浙江省中青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我省居民赴台旅游需办理以下手续:首先,前往上述三家组团社报名申请;其次,本人凭组团社出具的全额收费票据、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办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三个月一次赴台旅游签注后,再由组团旅行社代为办理其他入台手续。手续齐备后,旅行团就可以从大陆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相关部门提醒:赴台旅游的游客,在台湾旅游期间,要遵守台湾当地的法律,合法出游、文明出游。游客如在台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要立即与组团社取得联系,争取妥善处理。对于故意在台滞留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