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举报涉奥大案最高奖50万元
  奥运安保期间向警方提供重大案(事)件线索,最高将获得50万元重奖。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7月9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举报者必须实名举报,市民可以直接拨打110提供线索。 
  重大案(事)件特指暴力恐怖事件、境内外非法组织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实施破坏的案(事)件、造成涉奥人员及外籍人员伤亡的案(事)件、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群众在奥运安保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重大案(事)件线索,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在破案或处置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北京市公安局将根据其作用大小按照奥运安保举报线索奖励标准,给予1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对群众提供举报线索,国家及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奖励金额将不受50万元的限制,不重复奖励。对于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案件或同一事件线索的,按照举报事件先后或线索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在规定幅度范围内酌情分摊。市民可以通过110、信函、电报、举报箱、传真等方式举报,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还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举报方式举报。
  举报人自接到领取奖金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到指定地点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经举报人同意,受理部门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中不得暴露举报人情况,一旦发生泄密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警方表示,若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