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结束“监狱办社会”的历史 踏上“全额保障”的起点
我国监狱体制将作全面改革
陈菲

  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全面展开。通过改革将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努力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确保罪犯监管改造质量。
  司法部25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监狱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切实做好监管改造、队伍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等作出部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司法部自2003 年开始在黑龙江等14 个省(区、市)开展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试点省份基本实现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改革目标,有力地促进了监狱工作发展。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强调,监狱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整体推进。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狱经费保障制度,实现全额保障。二是要建立和规范监狱和监狱企业运行机制,实现监企分开。三是要建立监狱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企业生产收入分开运行机制,实现收支分开。四是要分离监狱办社会职能,实现监社分开。五是要推进新体制机制协调有序运转,真正做到在新的监狱体制下规范运行。
  吴爱英表示,通过监狱体制改革要进一步端正监狱工作指导思想,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加强监狱内部正规管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高监狱维护安全稳定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