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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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我们帮你一起戒毒
我省社区戒毒工作全面启动

  本报讯  “我想参加社区戒毒。再戒不了,这辈子就完了。”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前,31岁的杭州人小鹏(化名)走进杭州上城区小营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自愿要求参加社区戒毒。
  6月1日开始实施的《禁毒法》,明确了以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社区戒毒作为首选戒毒方式。《禁毒法》颁布后,我省在台州路桥区、杭州上城区和温州乐清市进行了社区戒毒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我省社区戒毒工作如今已全面启动。据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统计,从6月1日到12日,全省约300名吸毒人员正在接受行政拘留处罚,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将走进社区,开始为期3年的社区戒毒生活。
  小鹏到的第一天,综治中心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人就帮他申请了美沙酮维持治疗。在小营街道的华藏寺巷8幢,将很快建起上城区美沙酮服药点,小鹏可以在家门口服用美沙酮,定期接受尿检、进行思想汇报。小鹏的身边,同时有街道综治中心的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禁毒志愿者以及家属组成的强大工作小组,帮助他一起戒除毒瘾。
  据介绍,在现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将完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操作规程,在所有乡镇(街道)落实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办事机构和人员,其中要在实有吸毒成瘾人员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禁毒工作办公室,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实有吸毒成瘾人员5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统一纳入综治工作中心管理;实有吸毒成瘾人员不足100人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由综治中心负责。同时,我省将在实有吸毒成瘾人员300人以上的县(市、区)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实有吸毒成瘾人员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服药点,并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一个以上符合要求的社区戒毒工作医疗机构。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在加强戒毒工作基础建设的同时,我省还将依法提升禁毒工作的社会化水平,通过建立禁毒协会,加强禁毒服务组织建设,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等各种措施,调动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进我省社区戒毒工作的健康发展。
  详细报道见今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