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第一阅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
通讯员 西风 晓阳 本报记者 仇健

  引子
  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洁白无瑕的盐在人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因为盐的特殊性,国家一直对盐业的生产销售实行专营。但近年来,我省盐业系统却屡发“黑色”权钱交易。2006年,省检察机关在全省盐业系统中立案查处了发生在食盐小包装袋中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8件38人,涉及省、市、县(区)各级盐业盐务局的主要领导。
  2007年,这股反贪风暴刮到了我省最大的产盐县——岱山。
  岱山有盐田3.5万亩,自宋朝起,出产的盐就以色白、粒细、味鲜而闻名,被列为“贡盐”。盐业历来是岱山县群众重要的就业谋生之道,是盐民赖以生存的产业。然而,一些人却利用盐大搞权钱交易,谋取私利。
  去年以来,岱山县检察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该县盐业局立案侦查了包括局长在内的6人受贿窝案。今年4月,这6名被告人均已被判刑。5月底,岱山县纪委专门就这起窝案向全县作了通报,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6月21日,岱山县检察院在县盐业局召开案件剖析会,由此揭开了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内幕。

  受贿百态——

  “一把手”带头受贿
  在岱山县盐业局,虞天祥无疑是“第一权重股”,他一人身兼盐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县盐业公司经理,浙江绿海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岱山县蓬莱海盐博物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数职。这样的“权重”使虞天祥成了某些商人们进贡的“第一目标”,而原本就没有多少抵抗力的虞天祥一下子就“缴械”了,开始带头受贿。
  王某是临安一家塑料公司的老板,从1988年开始,该公司就和岱山县盐业局有黑薄膜业务往来,可头些年业务量并不大。自从1996年虞天祥当局长后,业务量激增,整个岱山盐场的黑薄膜都从王某的公司里采购,每年的业务量高达100吨,价值一百多万元。
  于是,王某把虞局长当作了自己的“衣食父母”。他每年春节前都要到岱山,一边和盐业局签订购销合同,一边到虞局长家拜年。第一次,王某送了一些临安土特产,外加3000元的红包,虞天祥客气地说了声“谢谢”后就交给妻子保管了。见虞天祥夫妇这般“爽气”,王某心里有数了,以后几年红包逐年加码,最多的达1万元现金。“不知不觉,10年下来,光收王某的红包就有5万元了,早知今日,只拿点土特产算了。”案发后,虞天祥叹息道。
  当然,给虞天祥送红包的远不止王某一人。虽然案发后,虞天祥的妻子向检察官作证,他们夫妻俩曾拒收过县盐业局下属的雪晶宾馆老板林某送的一张空调票和一台联想电脑。但是,对林某为了感谢他在承包宾馆中给予的种种支持,在2001年到2005年春节送的总共2万元红包,虞天祥可是一次都没有拒绝过。
  其实,除了过年红包,老板们平时送来的钱,虞天祥夫妇都照收不误。2003年,岱山县准备筹建中国盐业博物馆工程,该工程由县政府委托盐业局具体负责承办,并成立了“岱山县蓬莱海盐博物馆有限公司”,虞天祥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4年初,岱山县一家建筑公司中标博物馆工程。从中标到最后工程结算,项目经理贝某对虞天祥的关照一直心存感激,曾在春节期间给虞天祥送过中华香烟、茅台酒和洋酒等物品。虞天祥收下后,觉得贝某肯定不会光送礼品。果然,2004年9月和2005年上半年,贝某两次各将1万元现金送到了虞家。

  盐袋子套牢四贪官
  与全省不少盐业局长被小小的盐袋子套牢相类似,虞天祥受贿的最大来源也是盐袋子。只不过,他是被装原盐用的大号编织袋套牢的。
  施某是岱山当地的一个私营企业主,经营塑料包装袋。但根据省盐务管理局的规定,向盐业系统供应包装编织袋的厂家必须由省盐务管理局指定。为了挤进这张名单,施某找到了虞天祥。经过虞的一番活动,施某如愿拿到每年向岱山县盐业局供应100万只包装袋的订单。
  施某对虞天祥也是“知恩图报”。1999年春节,施某提着一只大公鸡和3000元现金到虞家拜年,虞收下。这年夏天,虞天祥的房子装修,施某又送来一些地板、三夹板和两棵松树,外加1万元现金。虞天祥的儿子考上大学,施某又送了2000元红包。2001年到2007年,施某送给虞天祥现金和购物卡总计21000元。
  郑某是江苏宿迁一家编织袋公司的老板。1997年开始,经过虞天祥的帮忙,岱山县盐业局和浙江绿海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从郑某公司陆续采购了26万只计划外的编织袋。1998年、1999年春节前,郑某先后送给虞天祥现金12000元。2001年春节前,郑某又来到虞家,聊了一会后,便告辞而去。虞天祥感到有些奇怪:他怎么会空手来呢?这时,郑某打来电话告诉他沙发垫子下面有“货”。虞天祥掀开一看,果然看到2万元现金。
  2004年下半年,郑某又故伎重演,将2万元现金“藏”在虞家写字台最下面一格的抽屉里,让虞天祥夫妇俩找了好一阵子。
  此外,虞天祥还分别收受编织袋供应商刘某和业务员陈某送的购物卡、现金6000元和1500元。根据收到的好处费多少,虞再把相应的盐袋子业务量分给两人。
  同时被盐袋子套牢的还有岱山县盐业局原副局长、县盐业公司原副经理蒋伟和岱山县盐业局运销科原科长王信国、原副科长王雁。

  船老大们公开的“潜规则”
  在岱山盐业局的窝案中,最早被立案侦查的是曹善岱,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老实人”。但是,在岱山县盐业局尤其是运销科,当过调度员的曹善岱却率先收受船老大们的“好处费”,使船老大们默认了公开的“潜规则”——要想运盐,多少要给运销科管调度的“意思意思”。
  别看曹善岱这个不起眼的角色,手中的权力还是蛮大的。岱山的原盐要运出去,船只的具体调派由调度员说了算。“我可以决定哪条船来运,运哪种类型的盐,运到什么地方,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船主的利益,所以船老大们都不敢小看我。”曹善岱对检察官坦承。
  于是,从1994年下半年当调度员的第一天起,船老大们就想方设法与曹善岱套近乎。为了装盐时能够得到照顾,船老大王某请他吃饭,并送了点烟酒等礼品。曹善岱表示自己不抽烟,不喝酒,不要再送了。王某心领神会,直接改送现金。刚开始一两百,后来三四百,最多也就五百块,曹善岱不嫌少,每次都笑呵呵地收下,有时在办公室,有时在上下班路上,他都毫不避讳。
  从2004年开始,岱山县盐业局调度工作都上交给运销科科长、副科长了。那些精明的船老大立马调转方向,集中火力转而向科长王信国和副科长王雁行贿了。曹善岱从此“门前冷落车马稀”,备尝人走茶凉的滋味。
  运盐的船老大心里都有数,王信国、王雁的“权”比曹善岱大,所以礼也一直送得比给曹善岱重。从2000年到2007年,王信国拿了9名船老大好处费25000元,王雁则是从2002年到2007年,拿了11名船老大的好处费29800元,单笔平均数都大于曹善岱。
  相比之下,在这起受贿窝案中,浙江绿海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岱山县盐业局生产经营科原副科长黄永明有些“独来独往”。但是,黄永明打的也是“靠盐吃盐”的牌。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到2007年期间,黄永明利用担任的职务便利,在采购盐用机械设备和盐卤水处置过程中,收受多人的贿赂34200元。

  案后警示——

  主观贪念和监督乏力都是犯罪原因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7年7月,岱山县检察院先后从群众举报的线索入手,将这6人一网打尽。2008年2月到4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岱山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岱山县盐业局原局长虞天祥受贿1825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县盐业局原副局长蒋伟受贿298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县盐业局运销科原科长王信国受贿592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县盐业局运销科原副科长王雁受贿34800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县盐业局运销科原调度员曹善岱受贿411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县盐业局生产经营科原副科长黄永明受贿342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一审判决后,6名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办案检察官在剖析这起受贿窝案时,认为除了体制上监督乏力等客观因素外,主观方面还是一个“贪”字。虞天祥等人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为个人谋私的工具,靠盐吃盐,走上犯罪是必然的。
  同时,领导班子的腐化堕落成了导致整个系统风气不正的“催化剂”。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行为表现是整个单位的“风向标”。“一把手”一旦放弃原则,带头违法乱纪,极有可能带坏一个班子,还会“气短”于监督管理下属。正如虞天祥事后所说:自己有腐败行为,你再去管人家,实际上是口硬骨头酥,也不好再去管别人。
  此外,监管缺位是助长违纪违法行为的“加温箱”。
  一方面,内部管理体制不顺,领导干部岗位调换滞后。虞天祥自1996年担任局长以来,在同一岗位上任职11年,使他对权力的支配欲与日俱增,导致他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另一方面,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由于盐业局和盐业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经营和管理体制,内部监督很难落到实处,再加上盐业局和盐业公司实行垂直领导,干部由省局、省公司直接任命,党组织关系却在地方,监督的脱节导致了内外监督乏力的局面。
  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给以权谋私留下空间。虞天祥在反思中提到:盐业系统在物资采购、项目审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也是按照规定实施的,但是在有些方面、有些具体环节,最后还是由“一把手”拍板决定,制度执行不规范给以权谋私提供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