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广告里的“超长待机时间”咋就缩水了?
工商部门:如果只是实验数据,必须在广告中表明
本报实习生 杨安晓 配图:毕传国

  “他们这是欺诈宣传,我明显被骗了!”让温州的李先生如此气愤的,是一部通过电视购物购买的手机——电视上说能待机15天,结果用了两天就得充电,而且不到7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
  李先生要求退货,电视购物公司说给维修。最后记者的介入令事件有了相对圆满的结局,却也发现“待机时间”是个很容易被钻空子的规范空白点。

  读者求助:
  说一套做一套,这个广告忽悠人
  今年3月14日,李先生通过杭州的一个电视购物公司买了一款名为“神乎其机”的手机。当时,电视购物节目里宣传说这款手机能超长待机15天,而且还有“7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全额退款”的“五包”承诺,这才让李先生动了心。
  手机到货了,李先生发现只用了两天就得充电,并没有宣传时所说的能超长待机15天那么神奇。而且,用了不到一星期,手机上的调频收音机就发不出声音了。于是,李先生拨打了该电视购物公司的投诉电话。接电话的是这家公司一位姓吴的负责人,他要求李先生带手机到杭州做检测。
  3月23日,李先生得到了检测结果:手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该公司同时表示可以给他换一部新手机。李先生当即表示不满,他认为手机待机时间并没有像广告宣传得那么长,已经涉嫌虚假广告,而且根据公司的“五包”承诺,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全额退款的。李先生坚持要求退货,当天,该负责人表示要跟总部商量后才能给予答复。
  从那以后,1个多月过去了,李先生始终没有收到该公司的任何答复。于是李先生向本报求助,还专门发来传真说明事情的经过。

  记者跑腿:
  超长待机时间竟是不插SIM卡时检测出的
  4月25日,记者带着李先生的求助传真件,找到了这家公司位于杭州市上塘路电脑城的维修部门。
  里面坐着两位工作人员,记者向他们询问李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件事情,得找我们的负责人(姓吴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说。她随即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了他们负责人的手机。
  过了不久,这位女工作人员说:“确实有这件事,但是我们已经跟这位消费者沟通过了,他手机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已经帮他修好了。他要是不满意修的话,为什么还让我们拿去修呢?”
  难道李先生已经答应维修即可?记者当即向李先生核实情况。“他们说是拿去检测的,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给我维修,反正他们的宣传广告是假的,实际上没有那么长的待机时间,我实实在在地被欺骗了……”电话中,李先生懊恼地说。
  显然,双方对“检测”的表述有了分歧。于是,记者要求直接跟吴姓负责人通话,把事情了解清楚。电话中,吴姓负责人有些委屈地表示:“李先生把待机15天的概念弄错了。其实,手机出厂前在检测阶段是可以待机15天的,那是在没有插SIM卡的情况下。”
  记者随即问:“那在电视宣传中,为什么没有解释这个15天的待机时间跟平时使用的待机时间是不同的呢?”对此,吴姓负责人没有解释,只说会给李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一周后,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拿到了该公司的全额退款。

  维权观点:
  待机时间不能用实验数据误导消费者
  虽然李先生的退货要求在记者的介入下最终实现了,但是对于李先生质疑的手机“待机时间”,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权威的解释。手机待机时间到底该以什么标准来定?用实验数据做广告的,算不算虚假广告?对此,记者走访了浙江省工商局。
  据省工商局“12315”介绍,有关单位在发布此类广告时要认真审查广告的证明文件,如果“待机时间”只是实验数据,就必须在广告中明确表明数据的来源,明示该数据是在实验室条件下的测试结果。李先生碰到的这家电视购物公司,恰恰就没有在广告宣传中表明这个15天待机时间是在实验室条件下的测试结果。而事实上,只要使用了通话、短信等日常基本功能,这个“待机时间”就会大打折扣。省工商局“12315”表示,严格来讲,这种广告已经涉嫌虚假广告。
  据悉,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待机时间”出台统一标准,所以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用实验数据来忽悠消费者。因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前应多渠道了解手机的性能和参数,不要让虚假广告蒙蔽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