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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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墙外的心手相连
本报记者 陈锦

  社区矫正:非监禁同样充满阳光

  2004年5月,一项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创新在我省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鄞州区和诸暨市枫桥镇开始试点。为此,我省建立相关工作小组和矫正机构,注重心灵感化,帮助矫正对象从心理阴影逐渐走出来,重新融入社会。4年后的今天,这项试点扩展到全省多数乡镇街道,先后有9000余名社会服刑人员获得新生。
  2006年,杭州西湖区青年男子孙某因交通肇事被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自从交通肇事之后,一向活泼开朗的孙某突然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往。去年3月,孙某到当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针对孙某的心理“症结”,当地司法所“对症下药”,决定通过走访谈心,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树生活信心。
  经过4个多月的交流与疏导,孙某渐渐走出精神困境,并且把司法所工作人员当成了无话不说的知心朋友。去年7月,孙某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他现在经营3家连锁店,生意还不错,因此他想参加希望工程活动,结对资助山区贫困家庭孩子完成学业。说做就做,不久,孙某就与云南省丽江市一对正读小学的贫困姐妹结对,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去年年底,孙某得知两姐妹中的一人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需要尽快做手术,但高达4万元的手术费将她挡在了手术室外。孙某二话没说,立即捐出1000余元,并发起捐款活动,为女孩凑足了医药费。今年4月底,孙某获悉,女孩成功做完手术,康复出院。

  培育更多草根型社区矫正组织,增强矫正力量
  社区矫正是一种在社区内组织开展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适用于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犯罪。
  随着社区矫正人员的不断增多,围绕着“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发展,化消极力量为积极力量,省司法厅提出了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实施“社区矫正为民工程”,并提出五年行动计划。
  根据此计划,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托基层司法所,积极组建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逐步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矫正制度体系,在全省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
  同时,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专职队伍建设,大力培育社区矫正非政府组织或团体,壮大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在矫正过程中,针对矫正对象所遇到学习或生活困难和问题,矫正机构要做好对他们的帮助服务工作,解决困难,为其适应社会,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帮教安置:新生的“翅膀”在这里飞翔

  对于重新踏入社会的归正人员而言,其帮教安置的需求更为迫切。
  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骆曙光告诉记者,对归正人员开展安置帮教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5年内和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由于归正人员与社会隔离过久,回到社会后,生活和工作上可能到处碰壁,一旦生活无着落而又得不到帮助,有些人可能重新犯罪,再次“进宫”。为此,他们通过在各县市区设立安置帮教基地和在生活工作上建立适当倾斜政策等措施,努力让归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1999年,家住淳安县某乡的洪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2年8月,洪某刑满释放回到家乡,被列入归正人员。回到家乡后,洪某原本想重新做人,干一番自己的事业,可是,邻居们投来的异样眼光使其一度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了解到洪某的情况后,村帮教小组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地做洪某的思想工作,鼓励其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干出一番事业,以作为赢地位。于是,精通厨艺的洪某打算在街上开一家小酒店。但洪某缺少资金,左邻右舍谁也不愿意借钱给他。
  于是,洪某再次找到村调委会主任,谈了自己的想法和遇到的困难,村调委会主任当即表示愿意帮助解决资金、场地问题。在村帮教小组的帮助下,洪某的小酒店终于开张了。2003年,洪某被该乡评为十佳个体经营户。如今,洪某经常帮助其他归正人员和生活有困难的人,而洪某也成为当地归正人员学习的榜样。

    巩固帮教成果,让更多的归正人员回归社会
  其实,洪某成功塑造自己只是我省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让更多的归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找到自身价值与生活目标,省司法厅围绕着“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提出“帮教安置为民工程”。
  根据该工程,将搭建党委政府部门齐抓共管,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帮教安置机制,让归正人员尽早地融入社会。
  针对归正青少年还刚刚步入社会,以后还有着许多美好时光和改变自己的较大潜在能力等特点,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化归正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建立归正人员数据库,全面实现动态管理。继续开展归正人员定向监测调查及吸毒解教人员复吸情况跟踪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逐步扩大监测、跟踪调查的覆盖面。
  同时,对于归正人员在社会上寻找工作的艰难处境,有关部门将加强归正人员过度性安置性基地建设,尤其重点做好“三无”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其增强融入社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