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四千执行款 如数捐灾区
童晓静 俞林茂

  “没想到这钱这么快就能拿到,我决定把这4000元钱全部捐给四川灾区群众。”遭受了交通事故的尤某不仅身体受到了损害,治疗时还花去了家里大部分积蓄,但近日他还是将法院刚刚帮其执行到的款项全部捐献给了四川地震灾区。
  2006年6月24日,尤某骑着自行车与袁某驾驶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受伤不轻的尤某前后共花去治疗费25000余元。后尤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赔偿,法院判定袁某赔偿14437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袁某的思想工作。了解到袁某的实际困难后,尤某也表示愿意将赔偿款减免到4000元,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
                                     (童晓静 俞林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