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小店的木门虚掩着
通讯员 黄通帅 本报记者 朱兰英

  凌晨传来报警电话
  3月4日凌晨,在云南昆明做生意的林先生接到电话称,他在老家农村独自居住的母亲被人杀死在自家的杂货店里。
  就在林先生接到电话的半个小时前,当地的村民林某路过林先生的母亲李老太开的杂货店时,发现小店的木门虚掩着。
  林某推开门,看见里面一片漆黑,叫人也没人应答,林某下意识地觉得出事了,她赶紧跑到村里,叫来村民一起去查看个究竟。灯打开后,众人惊呆了,只见李老太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旁边有一摊血迹。
  村民们一边通知李老太的儿女们,一边向苍南警方报案。警方发现,受害人李老太颈部受伤已经死在血泊中,经初查确定为他杀。
  苍南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案发现场的小店门窗完好,而店内物品杂乱,货柜和死者衣裤口袋均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货柜抽屉、零钱盒内的钱被洗劫一空。小店主人李老太被凶手用刀割断气管后倒在地上死亡,旁边丢弃着凶器菜刀,现场还遗留下一条围巾。
  通过对周边村民的访问,专案组获悉,李老太一个人经营这间小店已经多年,并且一直住在小店里。平日里,她为人友善,从不与人结仇结怨,近段时间也未与人发生纠纷。
  专案组综合各方信息,排除了仇杀的可能,认定凶手侵财动机明显,初步判断此案系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件。

  一条围巾成线索
  住得离小店比较近的一名姑娘向专案组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当天夜里11时40分左右,她正在看电视,突然听到李老太用当地的闽南话叫喊着“干什么……”,而且语音较重,连续叫嚷了好几声,紧接着听到碰撞的声音,然后还听到一声惨叫。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对这一时间段前后在案发现场附近出现过的可疑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随后,越来越多的线索集中到专案组侦查员手中。当天晚上11时许,有村民看见3个小年轻在死者的小店内喝酒。但是经核查,3人喝完酒后各自回家,可以排除作案可能。又有村民说,晚上11时40分左右,有两名20多岁的年轻人由案发现场附近朝东社村方向奔跑。民警找到了年轻人,原来他们当晚从龙港坐出租车到东社村,因没钱支付车费,出租车司机报了警,他们便下车逃跑。
  线索很多,但是都被一一排除。专案组决定转换侦查思路。据专案组调查,案件发生时段,许多村民都还未入睡。现场周边有灯光,紧挨着现场的林氏祠堂内有人正在打牌,数十米远的另一家小店里也有人在喝酒。侦查员认为,在这样的条件下,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不会选择作案。同时,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没有携带作案工具,而是使用小店内的菜刀行凶。从现场勘查情况看,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环境非常熟悉。基于这样的分析判断,专案组大胆推断,犯罪嫌疑人系青年男子,熟悉小店情况,居住在案发现场附近。
  为此,专案组将排查重点范围划定在路边村及周边5个村庄。很快,专案组掌握到一个重要情况:在路边村居住的青年林伟有戴围巾的习惯。这让民警马上想到了现场遗留的那条围巾。在农村,戴围巾的人并不多。通过对林伟的深入调查,种种迹象表明林伟就是犯罪嫌疑人。

  只是为了一把零钱
  林伟,男,26岁,新安乡路边村人。他居住在李老太小店不远处,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好吃懒做,最近经济状况拮据,案发前后活动情况较为反常。3月25日,通过周密的部署,专案组民警在嘉兴将犯罪嫌疑人林伟成功抓获。
  经审讯,林伟对3月3日晚窜至李老太小店中实施盗窃被发现后,将对方残忍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林伟交代,当晚11时许,他感觉肚子饿,就到李老太的小店里赊购了3元钱的零食。过了约10多分钟,林伟又转回来,佯装购物,趁李老太转身时去偷零钱,不料,被李老太当场发现。双方发生搏斗,李老太被推倒在地,但仍紧紧抓住他的脚不放,他就随手拿起一把菜刀将李老太残忍杀害。
  林伟说,他作案后心里十分紧张、害怕,回到家后不停地洗脸,还不断地磕头忏悔。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早上7点钟,他拿着抢来的200多元钱开始了逃亡之旅。在逃亡的日子里,他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包袱,不到20天时间竟瘦了10多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伟已被批准执行逮捕。(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