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案不用强制执行”德国公司证实了温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的“大话”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钟轩
“我们温州中院审结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大部分不需要强制执行。执行难,在我们这里基本不存在。”说这话的是温州中院民三庭庭长周虹。 这句话听起来颇有点“大话”的味道,不过有数据可以证明周庭长所说不假:温州中院近年来审结的涉外知识产权案自动履行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而更有说服力的是,4月9日德国博朗公司知识产权部主任乌韦·赛费斯等人专程来到温州中院,对该院涉外知识产权审执兼顾免去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麻烦,表达谢意。
无需执行德国公司很满意 德国博朗公司是一家专业制造毛发电动剃剪机器等小家电的企业,该公司在我国注册了“BRAUn”等商标,并拥有“脱毛机”外观设计等专利。去年5月,博朗公司发现温州一家电器公司仿冒其“BRAUn”商标生产电动除毛器。于是,博朗公司先后提起了商标、专利侵权两个诉讼。 温州中院对商标权纠纷进行审理后判决被告赔偿博朗公司5万元损失。在审理专利权纠纷时,法官组织了调解。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组织双方就前一个商标权案件判决的履行问题一并进行协商。最终温州这家电器公司一并履行了判决和调解协议。 “这样的结果让我们避免了申请执行的麻烦,我们非常高兴。”博朗公司知识产权部主任乌韦·赛费斯专程到温州表示感谢。
审执兼顾理念出成效 温州经济发达,近年来吸引了许多外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随之增多。据介绍,2003年,温州中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仅8件,2007年达44件,而今年第一季度就受理了36件。 周虹说,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执行难是一些外商最为担心的问题。“温州以中小企业和个私老板居多,工厂和商店关停都比较随意,即使打赢了官司,万一企业老板一走了之,最终可能也拿不到赔偿款。”周虹说,这是外商在打官司时常有的心态。 对此,温州中院民三庭提倡“审执兼顾”的审判理念,讲求在审判过程中就考虑执行问题。在该理念引导下,近年来该院93%以上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自动履行,2007年达到95%之多。2007年,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在温州打假起诉的23件商标侵权案件,全部都是自动履行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