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未标批准号 广告已违法
尚定国 陈旦

  未在广告画面上标注核准的文号,4月9日,玉环县工商局对某广告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工商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立于清港镇迎宾路北大门的一高架户外广告未标明批准文号。经调查,该广告是某阀门厂委托广告公司发布的。据广告公司负责人说,该户外广告已于去年12月经县工商局核准发布,由于疏忽而忘了标注批准文号。因该行为已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公司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