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师徒联起手 侵占公司货
王海燕 陈玲英

  日前,海盐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石某、奕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和1年6个月。
  石某与奕某是师徒关系。去年4月至8月间,两人商量后,由奕某利用仓库保管员的职务便利,通过减少货物入库数量、虚填领料单等手段,多次侵占了公司仓库内价值8.9万元的货物。而当时已辞职的石某则与该货物供货商的业务员联系,将大部分赃物卖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