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锦囊妙计”露馅反而砸了自己脚
李福华

  同行之间互相竞争不足为奇,但为击垮对手而不择手段,往往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永嘉黄田开废品收购站的周某就为自己精心策划的荒诞举动付出了沉重代价。近日,报假案陷害同行的他被永嘉警方刑事拘留。

  蹊跷窃案
  3月16日晚,永嘉县公安局黄田派出所接到周某报案称:16日下午,他位于瓯北镇上白岩村的厂房内被盗铜带8盘,价值6000多元。他发动朋友一起寻找,发现被盗的铜带在池头村一家废品收购站,要求公安机关将铜带追回并将收购赃物的张某绳之以法。
  出警民警在周某的指点下,的确在张某的回收站查获了8盘铜带。经审问,张某对自己以2000余元的价格从一青年男子手中购得铜带的事实供认不讳。
  但令张某和民警不解的是,张购买铜带还不出20分钟,失主就找上门来了,这失主怎么会这么快找来呢?
  民警查看了周某向警方提供的两张进货清单后发现,周某在两天里先后两次从乐清柳市进货,一次为5盘,另一次为3盘。加工厂为何要分两次从异地购货,且每次数量又不多,这不合常理。难道周某别有用心?民警于是把调查目标转向周某。
  民警通知周某带路去勘查盗窃现场,但多次电话联系,周某均称自己到苍南办事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要民警自己去勘查现场。民警要其告知被盗工厂的详细地址,他在电话里又支支吾吾讲不清楚,甚至连他所租厂房房东的姓名也不知道。
  民警觉得事情可疑,推测周某有报假案陷害张某的可能。于是民警将计就计,告诉他如果不去看现场,那么对回收站老板张某将无法处理,次日就放其回家。周某一听说民警要放了张某,立即答应带民警去看盗窃现场。   

  端倪初露
  在周某的带领下,民警来到上白岩村的一家纽扣加工厂。周某指着车间的一个角落对民警说,自己的铜带本来是放置在这里的,后来突然发现被盗了,并说该加工厂是自己与另一名女老板合伙经营的,女老板也知道被盗的事。
  但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反复勘查,却没有发现一点被盗的迹象;询问车间的工人,均称不知有被盗一事。
  民警于是仔细询问加工厂的女老板。女老板却称周某的货的确放在她厂里加工,后来不知怎么被盗了。
  后经民警耐心工作,女老板终于承认厂内并未发生盗窃案件,周某的铜带也并没有放在她厂里加工,而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两小时前熟人周某找到她让其证实一下铜带被盗的事。她不好推辞,就按照周某的意图说了谎。   

  真相大白
  盗窃案子虚乌有,周某为何要报假案忽悠公安机关呢?民警对周某进行了审讯。
  原来,周某也是做废品回收生意的,虽然赚了点钱,但生意却始终没有张某红火。为击垮张某以达到垄断生意的目的,自诩对法律知识有些了解的他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锦囊妙计”:通过“法律途径”陷害张某——先是通过他人引诱张某“购赃”,然后去公安机关告发张某。
  于是,周某不辞辛劳地跑到乐清柳市买来铜带当“赃物”,第一次,买了5盘。回家后,周某翻了翻法律书籍,发现5盘最多也只能把张某弄个治安拘留,达不到他的最终目的,于是干脆来个狠的,再去买了3盘。接着,周某又雇了一个外地人故意将铜带廉价卖给了张某,然后他便向公安机关告发去了。只是“妙计”不妙,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