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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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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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里 开庭审案
徐喜霞 摄
4月2日,天台县法院的法官来到位于该县水南村的养老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开庭。现年76岁的李老汉,养育有一子五女。由于儿子李某与五个姐妹之间有矛盾,不愿付李老汉在养老院的赡养费,无奈的李老汉将儿子告上了法院。由于李老汉瘫痪在床无法出庭,承办法官决定到养老院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李某终于同意每月拿出170元赡养老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