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字优先“干”字当头中共富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汤金华
党的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去年,富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共建共享“富裕阳光之城”的发展理念。作为地方政法机关,是共建共享“富裕阳光之城”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维护者,必须突出一个“安”字,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等方面下功夫。 构建“大平安”格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综治基础建设,以综治工作中心“三个延伸”为载体,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企业综治室(站)建设,创建“大平安”的工作格局。建立信息月报送制和信息研判例会制,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重点人员稳控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各项维稳机制建设。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手段,形成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部门联动的大维稳、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营造“大和谐”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让广大政法干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接受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等机制。综合整治“执行难”,健全市长公开电话和民主恳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公众参与机制,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树立“大民生”意识,坚持以人为本。
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执法为民的着眼点,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维护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严禁吃拿卡要甚至受贿索贿等腐败行为。同时,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执法为民的落脚点,深化“走进群众、问计于民”警民互动活动,破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六大问题”。 完善“大维稳”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严格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