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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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非婚同居隐患多
阿朱

  老年人非婚同居并因此导致对簿公堂在生活中虽属个例,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值得人们认真思考。

  “想赶我走,没那么容易”
  宁波退休职工、年逾古稀的丧偶老汉江师傅6年前与离异老妪冯某住到一起,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近一个时期,城镇飞涨的房价也波及到老人身上,老江子女均拥有宽敞住房,而冯某小儿子不仅年届30未婚,又因收入微薄,仍住在母亲与老江同居前居住的30来平米旧屋。冯某对此焦虑万分,向老江提出,老两口住到30平米旧屋里,把老江名下70平米房屋让给自己小儿子使用。老江对此犹豫不决,但他的几个子女得知此事后,上门找冯某“评理”,扬言要将冯某赶出江家。冯某则向老江“摊牌”:“我白白给你做了6年老婆,现在想赶我走,没那么容易!”最终这对老人走进法院,要求法官对他俩几年来的“经济账”作出公正裁判。
  相当一部分非婚同居老人之所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因为他们错误地认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一旦分道扬镳麻烦太多,不如“喜则聚、怨则散”。殊不知,非婚同居是一把双刃剑,未履行法律手续同居,极易导致财产等纠纷。老年人因为丧偶或离异后与他人同居,在共同生活期间自然要购置相应的财产,而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旦同居的双方或各自子女对这期间购置的财产产生异议,就会造成这些财产权属不清的隐患。此外,老人非婚同居期间医疗费用等问题若处理不当,也会引起相关矛盾。

  一只戒子险酿命案
  住宁波市郊的舟山籍老汉胡某6年前与妻子离婚后,与女同乡马某同居。几年来彼此相安无事,双方子女对此也眼开眼闭,不予干涉。然去年底发生的一件小事情,让双方翻脸,并险些酿出人命案。马某在整理家务时发现自己珍藏多年、一只据说价值近万元的老戒不见了,她起先怀疑被老胡私藏了,当老胡手举菜刀,信誓旦旦地以生命作担保时,马某又觉得胡某的媳妇疑点最多。当胡某媳妇得知自己遭马某怀疑后,当即带上丈夫、亲友气势汹汹找上门与马某评理,双方从口角发生到持刀扭打,若不是邻居报警,殴斗的双方被110巡警及时阻止,后果不堪设想。
  毋庸置疑,老年人非婚同居是一种不稳定的生活状态,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了利益冲突,不仅会导致各自家庭关系破裂,一些矛盾也会积重难返,从而给老人自身造成心理伤害。老年人固然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同居也不为法律所禁止,人们对老年人在彼此都无配偶的情况下选择同居也应予理解,并持宽容态度,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老人晚年幸福生活应当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并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寻找配偶时务必有自我保护意识,只有经过法定登记的婚姻才包含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此外,造成现实生活中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状况,有诸多复杂的原因,其中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老年人的婚姻道路上还存有重重困难,因而全社会要关心和爱护老年人,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帮助,以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