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午夜通了一半电话后发生了什么
通讯员 洪国任 陈红 本报记者 朱兰英

  3月9日晚上11点50分,金华金东区赤松镇山口冯村护林队员冯为明接到村民冯某的电话。冯某口气焦急:““老哥,你快点上来,这里有两个人自称是派出所的,可我看着不像。”冯为明赶紧问:“在哪里?”可是,手机里却再也听不到冯某的声音了……
  次日凌晨,村民在金松水泥厂附近的一个石矿里找到了浑身是血的冯某,他已经气息奄奄,送到医院不久后就不幸身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3月13日,金华金东公安分局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从而解开了此案的谜底。

  回家路上遇袭
  46岁的冯某是村里的单身汉,人缘较好,很少与别人结怨。他在山上承包了一片竹林,还放养着十几只羊。为了照管竹林和羊,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出事那天,冯某在山上的一户村民家里打牌,下山时已经是晚上11点左右了。
  护林队员冯为明接到冯某电话的时间是晚上11点50分左右,按照道理,冯某当时应该正在下山回家的路上。据冯为明回忆,在和冯某短暂的通话中,他似乎听见有人打架的声音。
  直觉告诉冯为明:冯某可能出事了。于是,他叫上另一名护林队员冯金龙,一同上山寻找冯某。
  在金松水泥厂附近,冯为明和冯金龙找到了冯某的手机、鞋子等物品,却没有发现冯某本人。随着越来越多村民的加入,搜索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3月10日凌晨,村民终于在金松水泥厂附近的一个石矿里找到了冯某。当时,他浑身是血,手脚还被自己的衣裤捆绑着,已经奄奄一息。
  因为伤势过重,冯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他在死前,只留下了一句话——“我是被两个人打伤的。”

  锁定嫌疑人
  3月10日上午8时许,金华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
  侦查人员发现,案发现场位于赤松镇金松水泥厂附近山上的一个山沟石矿里,这里也是冯某每天下山的必经之路。冯某生前有与他人搏斗的痕迹,头上有被石头砸出的致命伤。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凶杀案。而冯某在电话里所说的那两个“自称是派出所的”人显然最为可疑。
  专案组在调查大量线索后,决定从外围收集其他相关的破案线索。随着排查的深入,专案组得到一条重要信息:3月7日深夜,有两名男子在金松水泥厂附近行窃,被保安发现后迅速逃离。
  3月12日,警方通过汇总各方线索,将目标锁定在有盗窃前科的金华婺城区乾西乡人陈文庆身上。警方查明,陈文庆等人经常开着一辆厢式货车到金松水泥厂附近行窃。而据村民反映,在3月9日晚上,这辆厢式货车也曾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
  那么,是不是陈文庆等人在行窃时被下山回家的冯某撞见,冯某因此遭遇毒手?
  5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最终证实了专案组的推测。3月13日凌晨1时许,陈文庆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金华火车西站附近准备作案时,被守候多时的专案组民警一举抓获。
  经过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文庆(金华婺城区乾西乡人)、李刚勇(湖南汝城县人)、刘代喜(江西铅山县人)、陈山(重庆合川龙市人)等人交代了在金华盗窃作案多起的事实。其中,李刚勇和刘代喜对“3·10”凶杀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行窃暴露后竟下毒手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文庆、李刚勇、刘代喜曾因盗窃罪被判重刑,3人在新疆服刑时认识。今年元宵节前夕,陈文庆在金华老家承包了一口鱼塘,因忙不过来就邀请李刚勇、刘代喜过来帮忙。时间久了,他们认为养鱼的生活过于清苦,决定干“老本行”。
  3月7日深夜,陈文庆开着厢式货车和刘、李两人到赤松镇金松水泥厂附近行窃,结果被厂里的保安发现,只得落荒而逃。次日,陈文庆又叫来朋友陈山及其表兄弟,再次来到金松水泥厂附近作案。这一次,他们从变电房里盗割了100多米长的电缆线,后来卖得赃款2万余元。这一次的“成功”让陈文庆等人尝到了甜头。
  3月9日晚上,他们又来到老地方,并让刘代喜、李刚勇到赤松山口冯村水泥厂踩点。
  当晚11点,下山回家的冯某发现了形迹可疑的刘代喜和李刚勇,遂上前喝问。刘、李两人谎称是派出所的,但警惕性颇高的冯某不信,执意打电话询问冯为明。因为害怕冯某会引来村民使自己无法脱身,刘代喜、李刚勇凶残地用石头猛击冯某的头部将其打倒,随后解下冯某的皮带、裤子将其捆住,拖至山坡上,再从坡顶推下。
  行凶之后,刘代喜等人若无其事地在金东区继续偷盗。3月10日深夜,他们在金东区曹宅镇某钢圈厂盗得电缆线20公斤;3月11日深夜,他们又来到一家水泥厂偷割电缆,由于该厂的电缆线是铅芯的,才没有得逞。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