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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宁波一家公司对一工伤案判决不满意,认为判决所依据的司法鉴定书存在问题,就将司法鉴定所告上了法庭。近日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提起诉讼的是宁波市一家纺织品公司,该公司的一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经宁波市一家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八级伤残。法院据此鉴定判决公司赔偿受伤员工各项损失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该公司经理冯女士仔细研究了那份起到关键作用的鉴定书,发现鉴定书中的鉴定材料有明显漏洞,伤者提供的X线片编号与病历记载的X线片编号不一致,冯女士怀疑这张X线片有可能是冒名顶替的,伤者在医院拍有CT片,但鉴定中却对该CT片只字未提。另外,冯女士认为伤者的伤残程度也未达到鉴定书中所认定的八级伤残。 对于冯女士的说法,鉴定所并不认同。鉴定所的负责人认为X线编号不符不算什么问题,因为上面除编号外还有伤者的姓名。当时没有引用CT片是因为伤者未及时提供。另外,鉴定所的负责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只是作为一种参考,证明力还需要司法机关的认定,当事人如果认为有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从2000年开始,为了使司法鉴定更具中立性,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各地开始推行司法鉴定机构社会化。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一般会选择重新鉴定,而如本案这样直接起诉司法鉴定所的事情在全国并不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