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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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真道路限速案原告千呼万唤未出庭
记者最后等来两个字:撤诉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尚法

  道路拓宽了,设计时速是不是要相应提高?杭州的查先生用一纸行政诉状提出的这个问题(见本报3月3日第2版)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大家也都期待着法律给一个答案。但是此案却颇具戏剧性,原定于2月19日的开庭因特殊情况取消,昨天法院决定再次开庭,不过还是没能开成,记者们最后等到的结果是:撤诉。
  昨天的开庭时间定的是下午2点15分,记者按时到庭时,杭州市上城区法院9号法庭的旁听席上已经坐了很多人,不少是熟面孔——记者。但是审判区却不见人,既没有当事人,也没看到法官。这时,旁听席一男一女起身走上被告席,应该是本案被告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代理人。
  大约2点半左右,一位身穿法袍的女法官出现了,她向着被告席:“你们来一下。”被告席上的一男一女被法官叫走了。这时原告依然没有露面。
  几分钟后,女法官再次来到法庭,她手上拿了张纸。这张纸条原来是原告写的,而且是写给记者们的。大家蜂拥而上看纸条上写的内容:“承蒙媒体的关注。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不是公众人物,如果是公众人物则必须置于媒体和大众的监督下。我不希望被媒体关注,我不希望置于闪光灯下。”
  大约2点45分左右,女法官第三次出现了:“原告撤诉了。”说罢,法官即离开了法庭。
  那么原告查先生为什么要撤诉?记者拨通了他的电话。他说:“我已经说过了,感谢你们媒体的关注,我说过了不想再说了……”任凭记者如何要求他给个解释,查先生始终不愿说明撤诉的原因。但他还是透露说,官司的胜负并不是他撤诉的原因,否则就不会在开庭前才决定撤诉。
  而记者发现,对这场官司,被告方已经作了充分的应诉准备,在提交法庭的答辩状中就从6大方面进行了答辩,开庭时也派出两人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