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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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给员工投保 移花接木骗保
温州首次依劳动合同法开出社保罚单
周俊朗

  本报讯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成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近日,温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对一家瞒报企业员工人数和一家移花接木骗取社保基金的企业,分别给予罚款32966元和4600.88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温州市首次开出有关社会保险的罚单。
  去年12月底,瓯海潘桥一家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黄某受了工伤,向公司讨要医药费被拒绝。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有关部门发现该公司并未帮他办理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今年,温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介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共有88名员工,但其中17名员工未办理任何险种的社会保险。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17名员工月工资总额为16483元。对此,温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于2月25日对该企业作出瞒报员工月工资总额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即罚款32966元。
  无独有偶,同日,温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出了另外一张有关社会保险的罚单。鹿城双屿一家五金有限公司玩起移花接木的把戏,让未曾办理工伤保险的员工,冒名顶替已参加保险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到社保机构领取了4600.88元的工伤保险金。为此,温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600.88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该为员工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但目前该市情况不容乐观。今年该支队将加大对企业员工参保情况的执法力度和监察力度,并欢迎市民积极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