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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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发帖卖独生子
打拐志愿者随警出击,嫌犯落网后称卖子是因为太穷
刘学龙 龚浙江 李恬 文/摄

  1月17日,网上惊现一条信息:江西有人出送一小男孩。
  解救被贩卖儿童的志愿者“仔仔”与之联系,对方称自己是江西德安县人,小孩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孩子可以给“仔仔”,条件是“仔仔”必须支付2.5万元。
  拐卖儿童?卖自己儿子?欲引诱外地人到德安进行敲诈?带着种种疑问,志愿者联系德安警方,对此案展开调查。
  3月1日,所有的疑问随着当事人的被抓而真相大白:他,竟然真的要卖自己的亲生儿子;嫌犯刘大毛称卖子是因为自己太穷。

  调查:网帖“推销”幼童 2.5万元可带走

  “江西有一小男孩出送”
  “仔仔”今年26岁,在少林寺学过5年武术,曾经当过侦察兵。几年前退伍后,就加入了反扒、反传销、解救被贩卖儿童的志愿者行列。
  2007年11月,“仔仔”在网络上意外找到一个“出售与收养儿童”的QQ群,便申请加入了进去。今年1月17日,群公告出现一则信息:“江西有一小男孩出送,联系电话……”
  “仔仔”被这条信息吸引,立即拨打了这个电话,但对方始终没有接听。“仔仔”知道,如果对方马上接电话,立刻开价要求汇钱过去的,多半是假信息。对方不接电话,这个号码的主人肯定有小孩。
  “仔仔”发了条短信给对方:我是四川一个商人,在广州做生意,结婚多年一直未生育。眼见马上要过年了,很希望能带个孩子回家过年。
  信息发出后,对方仍然没有回复。

  “2.5万元可带走小孩”
  2月9日,农历大年初三,“仔仔”再次试着拨通了对方的电话。这次,一个男子接了电话。在电话里,这名男子说,孩子今年2岁,是他与以前的女朋友生的。生下孩子后几个月,女朋友嫌自己家里穷,跟着别人跑了,他一个人把孩子养到2岁,但由于太穷,实在没办法支撑下去了。
  第一次通话时间不长,“仔仔”只是告诉对方,自己很想要个小孩。
  此后,“仔仔”加强了与该男子的联系,并取得了对方的信任。这名男子称自己是江西德安人,名叫刘大毛,今年30岁,家里已经没有亲人了。
  一次通话中,这名男子称:“我很穷,还欠别人1.5万元债。”
  “钱不是问题,只要孩子健康,我多出点也可以,不过要先见到孩子才能给钱。”“仔仔”进一步吸引他。一听说“仔仔”是有钱人,这名男子马上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用手机彩信发来了孩子的照片,甚至在通话中要孩子叫“仔仔”爸爸。
  最后,“仔仔”与这名男子约定:2.5万元可带走孩子,交易时间为2月29日。

  “孩子很多人想要”
  这个孩子是不是被拐卖的?为了解这个问题,“仔仔”做了大量工作。
  为了不引起男子的怀疑,在一次通话中,“仔仔”称要了小孩后,要带他坐飞机回广州,需要出示出生证明。但该男子却解释他与以前的女朋友没打结婚证,孩子没有出生证明。
  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仔仔”请了另外一名女志愿者扮作买家,与这名男子联系。在电话里,这名男子称自己的孩子很多人想要,如果志愿者愿意汇款2万元给他,月底就可以去德安接孩子。而且,他也要孩子在电话里叫妈妈。
  后来,该男子还发短信给“仔仔”,称等待了太久,他实在没钱了,希望“仔仔”能先给他寄200元钱过去,并发来了身份证号码和一个银行卡号。
  种种迹象表明,这名男子,要么是个骗子,要么就是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

  抓捕:警方兵分五路 嫌犯交易时落网

  兵分五路布下天罗地网
  3月1日凌晨4时,“仔仔”到达德安县。
  上午9时,“仔仔”来到德安县公安局,找到了该局的雷政委。在听取情况简单介绍后,雷政委立即组织了12名民警组成了临时专案组。民警初步分析,案件可能有三种情况,首先是人贩子团伙犯罪,其次是单纯出售自己的孩子,第三种可能是将外地人骗至德安再进行敲诈。
  专案组民警查询与“仔仔”联系的手机号码资料,发现机主确实叫刘大毛。通过调取户籍资料,得知其是德安县吴山乡某村人。当地派出所民警也称,确有刘大毛其人,基本情况也确实和他说的一致。
  专案组决定兵分五路:一路到“仔仔”与刘大毛约好的接头地点——德安县汽车站门口,如果刘大毛带着儿子前来交易,民警见机行事,在确保小孩安全的情况下,可将刘大毛现场制服;两路人马分别到汽车站附近的两个咖啡厅,如果刘大毛没有带小孩到车站,“仔仔”将其约到任意一间咖啡厅,待其带小孩前来见面;两路人马分别乘两辆普通牌照车辆,对刘大毛进行跟踪,如果第一辆被怀疑,立即撤退,由第二辆补上。

  嫌犯交易时落网
  10时20分,一切部署完毕。“仔仔”来到了汽车站出站口,与刘大毛进行了联系。
  2分钟左右,一男子骑着一辆黄色电动车出现在汽车站,车上站着一个小孩。
  “仔仔”与刘大毛接上了头,扮成其妻子的女记者从刘大毛手里接过了小孩。
  这时,一名便衣警察突然从后面抓住了刘大毛的手,几乎同时,另外3名民警也扑了上去。
  “你们这是干什么,还我儿子。”没等刘大毛反应过来,一副冰凉的手铐已经铐上了他的双手。现场,只留下孩子的哭声和群众的好奇。
  刘大毛被带到了德安县公安局蒲亭刑侦中队。没想到,民警做了如此充分的准备,案情却如此简单,审讯结果是:刘大毛真的是想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子。20分钟后,小孩停止了啼哭,拿着民警为他买的饼干独自吃着,但任凭在场的人怎么哄,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在刘大毛的身上,民警搜出了300多元现金,一包2.5元买来的香烟,3张儿子的照片以及一个等待“仔仔”汇款的空头银行存折。
  一场卖子闹剧以刘大毛被抓而宣告结束。目前,刘大毛已被刑事拘留,他的儿子也被亲戚接走。

  对话:“我这样做是因为被逼无奈”

  刘大毛被抓后,笔者和他有了以下这番对话。
  问:他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不爱他吗?
  答:我当然爱他,我天天晚上抱着他睡觉。(流眼泪)
  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答:去年12月24日,我老婆和我在打工的厂里吵了一架,然后就离家出走了,再也没有联系。我一个人在家带孩子,什么事都做不了,我希望能帮他找个好人家送掉。
  问:既然是送人,你为什么要问别人要钱呢?
  答:我欠了别人1万多元钱,我想要点钱还债,然后再做点小生意。我不知道这是犯法,如果他(“仔仔”)之前告诉我这是犯法的,我肯定不会做。
  问:因为穷,就让你产生卖儿子的想法?
  答:我有很多亲戚,但因为穷,他们都看不起我。我想翻身,但又没有本钱,所以才有了这个想法。其实我也有理想,有志向,但想出头真的很难,如果亲戚们肯帮我一把,我也不至于会这样。
  问:送走亲生儿子,你的内心有过挣扎吗?
  答:我也是被逼无奈。我儿子2周岁生日时,我老婆打电话到他的幼儿园,我要来了号码,与她通话,我说尽了好话,求她回家,但她死心了,不肯回来。如果她答应回来,我肯定不会这么做。而且,我一直在犹豫,我想,买儿子的人来了,如果舍不得,我还是不会卖的。

  说法:拐卖儿童罪?遗弃罪?

  将刘大毛抓获后,由于第一次办理此类案件,德安县公安局民警立即找来相关法律书籍,进行研究。就此案的一些法律问题,南昌大学法学院教师、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军兵发表了个人观点。
  问:刘大毛贴出的公告是出送小孩,能视为卖小孩吗?
  答:判断一个行为,不能光从其主观上认定,还应从其客观表现来分析。其获取2.5万元就是牟利行为,可视为“卖”。
  问:刘大毛在交易过程中被抓,交易没有进行,是否能视为犯罪未遂?
  答:其交易没有完成,可以算是犯罪未遂。
  问:刘大毛犯的是什么罪?
  答:与本案能联系上的有两个罪名,在法律界也争论激烈,分别是拐卖儿童罪和遗弃罪。
  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卖自己的亲生小孩的行为,如果构成拐卖儿童罪,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二是情节恶劣。本案刘大毛的行为,只符合第一个条件,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其虽有以营利为目的,但其情节不能算恶劣。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从刘大毛的行为分析,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卖”这个行为,一方面可以看出其有拒绝扶养的行为,另一方面,从情节上分析,卖自己的亲生子女,因为其是以牟利为目的,可以视为“情节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