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骨头找到销赃门路就有了底气检察官说,抵制赃货就能堵死贼骨头的出路通讯员 林珑 李艳芬 本报记者 仇健
明知是赃物,废品收购站的老板林良购为了牟利仍然予以收购,这大大地激发了偷盗者的盗窃欲望。然而,一旦盗窃团伙落网,收购赃物者也同样无法逃脱法律的惩处。2月26日,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对雷田园、吴正其、刘喜洋和林良购等四人提起公诉。 雷田园等三人是从外地来玉环打工的,因为觉得干活辛苦来钱太慢,就想到了偷窃这条路子。第一次,他们选择了停靠在路边的五菱汽车,但车子偷到后,多方兜售都找不到买主,三人只好将汽车扔在了一处空地上。 第一次的失败让他们知道寻找买主才是最重要的。 为吸取此次教训,他们物色到了林良购——林杏园废品收购站的老板。在得知他愿意收购汽车电瓶后,雷田园等三人就将目光瞄上夜里停在各个车站里的公交面包车。2007年9月2日凌晨,雷田园伙同吴正其窜至玉环港台商城停放面包车的地方,拆走两辆面包车上价值近2000元的四只电瓶。他们将赃物送进收购站后,林良购明知这四只电瓶来路不正,但他哪里肯放过这到手的“甜果子”,答应以800元的低价给予收购。 尝到了甜头后,雷田园三人只要一缺钱,就想着偷点东西换钱花。同年9月14日、10月2日、10月9日、10月25日,三人先后共偷窃汽车电瓶12只,均低价卖给了林良购,直到他们落入警方手中才被迫罢手。 “如果没有人肯买我们偷的东西,我们也就不会去偷了,那样也就不会有今天。”提审时,雷田园懊悔地对检察官说。 很快,林良购也被警方抓获,并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正是有些商家贪图便宜,购买赃物,才给盗贼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助长了盗窃犯罪的嚣张气焰。在此告诫广大群众,切勿购买赃物,而应协助政法机关共同打压盗窃分子的生存空间,一旦发现有推销脏物的应及时向警方报案。”负责这起案件的梁检察官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