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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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一群骗子的出国“路线图”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阮水清 徐建平

  想靠办理出国劳务赚钱,却苦于找不到招工项目,于是,江山市的周某招到的人员几经转手,最后竟落入了骗子之手。近日,设骗局的郑新明、李勇强、于培龙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江山法院判刑,周某和王正光等人也因犯非法经营罪而难逃法律的惩罚。由于发生此案,江山市还掀起了对涉外就业中介市场的一场大清理活动。
  2006年6月,周某等人注册成立了具有出国劳务资质的江山市成功企业公关事务有限公司(简称成功公司),打算大干一番事业。为寻觅招工项目,他找到上海米临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米临公司)总经理王正光,要求帮助联系出国劳务项目。可米临公司没有涉外就业中介经营的资格,于是,王正光找到了同样没有资质的大连人郑洪亮。
  为了骗取钱财,郑洪亮找来无业人员郑新明,上演了一幕招工骗局,他们向王正光诈称:“有到日本的研修项目,需要22人。”
  “急聘赴日本电子、水产、食品加工、农业工共40名……”,同年8月10日,成功公司在电视台发布了招聘广告。8月30日,王正光组织了30多名应聘人员到杭州面试。为了让面试像模像样,郑洪亮和郑新明找来日本人及其翻译上场。最后,22人“面试合格”,米临公司收取了“赴日研修生”各类费用264100元,其中郑洪亮分得10万元,郑新明分得1万元。
  面试时,郑新明认识了王正光,并为其引见了大连永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经理李勇强,谎称李手中有日本研修项目,可以一起合作。为了让王正光相信,李还出示了伪造的日中亲善协同组合研修的计划书,并给米临公司发出招聘简章。而后,王正光和周某商量,仍借用成功公司的名义在江山招聘58人。
  为了维持这个骗局,李勇强和郑新明以组织面试和培训加以拖延,并先后伪造了营业执照、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及人员名单、赴日劳务确认函等文书资料。同时,为使骗局更加逼真,李勇强还唆使其女婿于培龙充当日语翻译,并找来两名日本人冒充赴日研修项目的日方工作人员。
  但骗局终究是骗局,见务工人员迟迟出不了国,起了疑心的王正光前往大连调查,并将对方提供的赴日劳务确认函发往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核实,结果让他大吃一惊,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2007年3月,“赴日研修生”们因出国务工不成,集体到江山市政府上访。事件引起江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终于揭开了骗局的真相:80名应聘人员共被骗147万元。
  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勇强、郑新明、于培龙犯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郑新明、郑洪亮、王正光、周某和被告单位米临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各被告人3年至1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50万元。
  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该案暴露出的出国劳务输出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却不容忽视。为规范涉外劳务输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江山市检察院向江山市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分析发案原因、存在的问题及应吸取的教训。
  检察建议立即引起了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作出批示:“市检察机关的建议非常重要而有针对性,工商、人劳等职能部门务必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并确保监管履职到位,因失职或未依法履职的,都应追查责任……”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传达了检察建议,逐条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江山市劳动、工商、广电等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修改和完善了涉外劳务输出的有关规定,提高了涉外劳务市场的准入门槛;开展了境外就业中介市场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取缔了一起非法中介;完善了广告先审后发的管理制度;对违规和失职单位人员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