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唐某在兰溪市梅江镇墩头邮政储蓄所办理汇款业务时,见旁边一顾客将一只皮夹放在柜台上,遂趁人不注意时,顺手牵羊将皮夹窃走,内有2500元钱。后警方通过侦查抓获了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