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4日,星期日(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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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寒假打工 学几招依法维权
符敏 朱泽军

  寒假中,部分大学生利用假期勤工俭学,既参加社会实践,也为自身改善生活和学习条件。然而,随着在校打工大学生数量逐年增多,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屡有发生。笔者搜集了一些案例,大学生们应引以为戒。

  警惕花言巧语  谨防上当受骗
  杭州某高校大三女生小张去年假期被一名自称是某大型娱乐公司“高管”的人哄骗到其公司上班。她随“高管”乘出租车来到这家公司,发现这是一家演歌厅,公司为她提供的岗位是陪客人喝酒聊天。小张扭头欲走,却被公司以赔偿出租车费、“高管”招聘误工费为由而扣留。此时的小张人地两疏,无奈在交纳了200元“赔偿费”后才脱身。
  一些不法单位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等弱点,采用欺骗等手段,损害大学生利益。大学生假期寻找工作时,务必提高警惕,莫轻信发财致富的花言巧语,一旦落入陷阱,要及时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不良中介骗钱  务请保留证据
  宁波某高校男生小吕曾被黑中介忽悠过一回。那天,小吕与某“家教中介”接洽后,交纳了100元中介费。中介许诺为他找一份工资高又相对轻松的家教,随后,小吕等着中介的消息。但一星期过去了,工作仍无消息,几经催促,中介总算为小吕提供了一户人家。当小吕找到那户人家,却被主人告知几天前已经找到家教,小吕无奈垂头丧气离开。显然,是那家不良中介欺骗了小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骗取中介费等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可以处理。为避免上当,大学生通过中介应聘时,要注意查看中介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即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要看执照正本,勿被“复印件”糊弄);检查中介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委托招工协议及用人单位的办公地点、电话、负责人详细信息;尽可能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彼此权利义务;确认有正规缴费收据后再缴纳钱款。大学生交纳中介费后,应注意保存收据。中介机构若未促成双方合同成立,大学生可以拒绝支付报酬,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慎重预交押金  拒绝扣押证件
  温州某高校学生小麻去年通过报上广告,应聘到一家商务公司担当打字员,公司租借一家宾馆办公。公司老板要求小麻先交150元服装费,后又让其交了200元押金。老板说,公司实行的是弹性工作制,有事会电话通知其到公司。几天后,小麻因事去公司,发现公司已经“蒸发”,所交纳的服装费和押金自然打了水漂。
  一些单位要求打工的学生交纳名目繁多的费用,甚至收取身份证、学生证作抵押。但在交钱后,这些单位又以种种理由做托词,推说职位已满,要学生回去等候通知,接下来便石沉大海,或是在打工结束后,扣留相关证件拒绝支付薪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证件。因此,大学生遇到类似情况,应予拒绝,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