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骗子到案时才知道骗术“高明”
通讯员 祝云富 本报记者 朱兰英

  台州某公司老板金某直到警察抓获了3个买家才弄明白自己是如何被骗的。2007年11月1日,他遇到了一桩大生意,衢州市某公司想要购15万双拖鞋。几番接触后,金某突然发现他放在自己存折里的几十万元钱神秘被盗。
  “犯罪嫌疑人是团伙作案,手法诡诈,很容易让人上当受骗。”江山市警方负责人称,警方花了一个半月时间抓获了3名安徽籍的犯罪嫌疑人。经网上串并,警方还破获了多起外地同类型的盗窃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52万余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骗术第一招:送大生意上门
  2007年11月1日,金某打开公司的业务邮箱,一封订货邮件立刻引起了他的注意,邮件内容是衢州市某公司想要购买15万双拖鞋。金老板不免砰然心动,15万双!营业额至少也有100多万元,而且还是自己主动上门联系的,这种好事真是千载难逢。
  金老板按照对方留下的电话拨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男子,自称是公司业务“科长”,说快到元旦春节了,公司准备进行一系列的优惠和促销活动,想用金老板厂里的拖鞋作为这次活动的礼物回馈给广大客户,用量非常大,暂定15万双。他还说,公司已经进行了市场调查,发现金老板厂的货质量好、信用高。
  有生意上门,又被夸产品质量好,金老板很是得意。不过,这名“科长”提出了一个“潜规则”要求——生意做成后要每双一元钱即总额为15万元的回扣。为了揽到这笔大生意,金老板答应了。11月4日,双方约好在江山市区某宾馆面谈。

  骗术第二招:当面撕毁回扣存折
  2007年11月4日,金老板早早地赶往江山,找了家宾馆住下,满心欢喜地等待对方到来。不一会儿,“科长”如约而至。
  一番客套后,双方很快谈妥了生意,讲好第二天“科长”派人到金老板厂提货并付款,事后拿回扣。这时,金老板欲拿出合同让对方签。“科长”显得很不耐烦,做出要当场翻脸的样子:“明天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用得着什么合同?你是不是不信任我。如果是这样,就赶紧回去,就当没来过江山。”
  见此,金老板只得作罢。他还按照“科长”的要求,办了一张可以通用的储蓄卡和存折,并出示给“科长”看以示诚意。不过,金老板还是多长了个心眼,将存折设置了密码。当金老板将存折交给“科长”看时,“科长”当面撕碎存折并扔掉,还善意地提醒金老板保存好储蓄卡,待明天生意成交后,再存入现金将卡寄给他。

  骗术第三招:业务员已经出发
  生意谈妥后,金老板马不停蹄地赶回厂里,立即着手组织15万双拖鞋的生产。2007年11月5日,金老板早早地在厂里做好迎接对方的准备。中午11点多,他打电话给“科长”。“科长”告诉他,业务员已经带车过去了,希望能把15万元回扣存入银行卡内。
  金老板心想,存折已被撕掉,卡又在自己手中,且设有密码,没什么不放心的。于是,他不假思索地将15万元现金存入了卡内并打电话告诉了“科长”。
  但此后,业务员一直没有来厂里提货。当金老板再次打电话给“科长”时,发现对方的手机已经关机。他赶紧查了一下存折卡,发现卡内只剩下了1000元。感觉到被骗的金老板匆忙从台州赶到江山,向江山市警方报案。

  真相大白:三人分工合作,盗取卡内现金
  就在金老板发现卡内现金被盗的同一天,永康个体老板应某也来到江山市公安局报案,称11月7日被人盗走卡内16万元现金,对方的作案手法与金老板被盗如出一辙,连自报的公司名称都一模一样。
  仅仅相隔3天就连续发生盗窃大案,案值高达30多万,这在江山这样不发达的西部山区还是首次。江山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2007年12月25日和26日两天,民警经过连续几天的蹲点守候,终于在安徽将3名犯罪嫌疑人徐某、夏某、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3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就交代了自2007年8月份以来在江山市、常山县、衢州市柯城区及丽水市以同样的手法盗得人民币5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据嫌疑人说,他们3个人分工明确。徐某负责与老板谈生意,夏某和李某不露面。在老板办理折扣存折时,夏某暗中跟踪老板,李某则机动。在金老板被盗一案中,在金老板前往银行办理存折时,夏某一直跟着他后面。当时,银行有两个营业窗口有空闲,此时李某“恰如其分”地以假装办业务占用了另外一个。这让在金老板身后“排队”的李某很顺利地偷看到了金老板开户存折的密码。随后,金老板将存折给徐某过目时。徐某趁他不注意迅速将存折调包,然后将存折撕毁。
  蒙在鼓里的老板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手上的储蓄卡已经变成了别人的取款机。只要卡内有钱,徐某等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出。另外,徐某等人之所以要将老板约到异地谈生意,意在延迟老板的报案时间,增加警察破案的难度,给自己留足逃跑的时间。
  江山公安局认定徐某等3人的犯罪行为涉嫌盗窃,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