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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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市级法学会建设
省委政法委首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学会工作
本报记者 仇健

  本报讯  “要充分认识加强市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其组织建设提供编制和经费上的保障。”1月8日晚7点半,省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期间,省委政法委召集各市政法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市级法学会负责人召开了全省市级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作出如上强调。
  据了解,由省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级法学会建设问题,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省法学会自1984年成立以来,如今已发展到拥有4467名个人会员、29个团体会员单位、24个专业研究会组织的研究机构。王辉忠说,法学会的法学研究工作,对于探索和解决“平安浙江”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全力以赴把法学会建设好,这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004年2月,中央政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对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06年,省委政法委据此下发《关于加强市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记者从省法学会得知,几年来,全省11个市除丽水市法学会正在积极筹建外,其他各市法学会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规范和加强,有的县(市、区)也成立了法学会。
  尽管如此,法学会的建设也存在不足,人、财、物的困难限制了其发展。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王辉忠说:“市级法学会是我省法学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市级法学会建设,有利于凝聚和整合更广泛的法学研究力量,充分调动各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理论结合实践,为我省‘创业创新’工作和‘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服务。”
  为此,王辉忠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市级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面对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成为制约市级法学会建设的瓶颈这一现状,王辉忠强调,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王辉忠还建议,在机构上,建立常设秘书处,配设专职秘书长,明确秘书处级别;在经费上,将法学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给相应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