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平安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50年“纠纷林”一朝成为“致富林”
本报记者 曹志男/文 陈立波/摄 通讯员 张健康

  上世纪50年代,因为边界“野坑山”山林权属的归属问题,温州永嘉县柴皮村和丽水青田县平溪村之间闹起了纠纷;50余年后的今天,在省有关部门的共同见证下,两个村子的9名代表终于握手言和。在杭州举行的调解协议签字仪式上,他们一个个激动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这桩跨世纪的山林纠纷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矛盾冲突50年
  方圆1400亩的“野坑山”地处永嘉县和青田县交界处。山上杉木林、杂木林繁茂,林木蓄积量约为5000立方米。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这片郁郁葱葱的山林土地权属一直不明。
  省山林办负责人介绍说,历史上柴皮村与平溪村曾同属一个县。土改时,“野坑山”的山林土地证由青田县政府重复登记给两个村。到了上世纪60年代,柴皮村划入永嘉县。从此,两村的村民们虽然各有来往,但为了山上的林木归属,矛盾冲突一直不断。
  80年代初,因为一起林木砍伐纠纷,矛盾彻底激化。“两个村都认为山是属于自己的,当时柴皮村的几个村民到山上去砍树,我们村里人冲上去阻止他们。”今年48岁的平溪村村支书黄廷标对那起纠纷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那时他们村里的几十个人拿了锄头、柴刀上山去赶对方,结果在对峙的混乱中,柴皮村的一个村民失足掉进了水塘,意外身亡。
  “那件事情后,我们和柴皮村可以说是彻底断了交往。”56岁的张友廷是这次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村民代表之一,他回忆说,随后的几年里,柴皮村和平溪村虽然相隔不远,但村民之间形同陌路,有时为一点小事,就可能引发村与村之间的矛盾。

  反复调解几十次
  记者了解到,矛盾激化之后,省、市、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调解,但由于情况复杂,柴皮村和平溪村村民之间的对立情绪十分严重,几次调解都没有结果。
  2002年,“野坑山”山林纠纷案被列为全省十大热点、难点纠纷案例之一。
  “省里几次组织了调查队前来取证,因为我们都有相关山林权属的证件,调解一直没有成功。”柴皮村村支书麻锡观说,“那时村民们都认为林地是属于自家村的,所以对调解根本就不理睬。”
  为了彻底解决这起纠纷,今年,省里再次组织了两次调处,青田和永嘉两县的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也展开了多次协调。
  “县里的干部到我们村来了解情况和调解就有20多次。”麻锡观告诉记者,他也是调解小组的成员之一,期间,他们耐心细致地做村民们的思想工作。
  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两村村民协商同意:以“林权流转”解决争端。根据协议,“野坑山”山林权属双方对半分。然后,柴皮村把属于自己的山场一次性流转给平溪村,流转期限为50年,费用为100万元。
  今年12月28日,在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的主持下,柴皮村和平溪村的村民代表们在调解协议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长达50余年之久的山林风波终被抚平。

  两村村民都满意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两个村的村支书。
  “村民们对协议都很满意,我们打算对‘野坑山’进行开发。”平溪村村支书黄廷标在电话那头笑得很爽朗,他告诉记者,村里已经决定,在林地里种植经济作物,同时也可能在今后进行旅游方面的开发,从而合理有效地把“野坑山”变成平溪村村民的致富林。
  同样,柴皮村村支书麻锡观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村民也对协议的内容十分满意。
  省林业厅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一直是山林纠纷案件多发地区,“野坑山”山林纠纷案采用“林权流转”的方式妥善解决,为我省山林纠纷的解决探索出一条新路,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