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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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民工人人都上民工学校
本报记者 曹志男/文 王志浩/摄 通讯员 杨叶丽

  今年33岁的河南籍外来务工者王志兵是海盐元通建筑公司工地上的一名泥水工,这几天他手上多了一张白卡片:海盐县建筑工地民工学校总校听课证。12月12日下午1点,王志兵和老乡鲁传义提前了半小时来到位于公司5楼的大课堂,签到、领书,挑了个前排的位置坐了下来。当天上课的内容是劳动法和工地安全生产知识。“这课我们可要好好听,以前就吃过这方面的亏。”王志兵笑着对记者说。
  12月1日,海盐县建设局在元通建筑公司成立了首个建筑工地民工学校总校,一千多名民工成为首批学员。学校成立的第二天,民工学校总校校长、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洪李明便为民工们上了一堂关于工地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课。
  海盐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副主任许伟兵告诉记者,今后,海盐县各个施工企业将陆续成立这样的民工学校。
  记者了解到,海盐县建筑业有7家大的公司,有民工八千多人。为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海盐县按照“企业设立学校,学校建在工地”的创建原则,在二级以上总承包企业中建立民工学校总校。目前,包括元通在内,已有3家建筑公司建立了民工学校总校。
  民工学校的办学宗旨是“民工缺什么就补什么”,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教师都由专业人员担任。不仅如此,民工学校每年都编制年度教学计划,并结合工程建设的自身要求和特点,安排实际教学内容。
  “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部都要在工地建立学校。”许伟兵说,他们把民工学校创建工作列入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规定未建立民工学校或创建不达标的建筑工地不得参加各类评选活动。为了保证每一名在海盐工地工作的民工都能上课,海盐县建设局还按实名发放“听课证”,证上将记录每次听课的时间和内容。
  “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合同法规定,用工方不能随意克扣、拖欠工资”……下午4点半,民工们的法制课结束了。“不懂法让我吃足了苦头,民工学校教的东西真的很实用。”在工地干了近20年的老王告诉记者,以后的课他一堂都不会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