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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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什么法 你我都有权说
王明浩

  “真是没想到,公众积极性这么高!”12月10日,在河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主任科员孙广颖边整理信件边发感慨。近40天来,孙广颖与经济法规处的王小亮一道,收集整理来自各地的360多份立法项目建议,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好几个双休日都搭进去了……
  “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首先体现在立法上。”谈起首次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初衷,河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国钧说。
  城管执法不能简单粗暴,小区养狗有什么规范,取暖收费怎样合适,我该怎么应对家庭暴力……政府制定什么规章,普通百姓也可以表达主张。10月30日,河北省政府法制办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任何公民只要认为某些方面急需立法,或者某些地方性法规已经不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修改,都可以提出建议。
  40天来,河北省法制办征集到360多份立法项目建议,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管理、廉政建设、困难群众救助等诸多方面,与民生相关的建议占了大头。提出建议者覆盖社会各个阶层,包括专家学者、政府公务员,有普通市民,在校大学生和普通农民。
  在360份来信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农民的建议:石家庄桥东区一农民在一封十几页的信里写道,一些地方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滥批乱占土地、无证建房、私自转让和买卖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他提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立法项目建议。
  邢台市一位市民在来信中说,在立法过程中,增强老百姓的“话语权”,所立之法才能更好地体现老百姓的意志、最大限度地符合老百姓的利益。
  河北省法制办副主任石玉林说,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冲破过去“部门立法”模式,避免法律法规成为某个部门、行业的一己之私,有效提高立法的公正性和“普惠性”。
  “社会需要哪些立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河北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王艳宁指出,要使政府立法项目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就必须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立法者倾听到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和诉求,使立法具备广泛的民主性、公正性和公益代表性。
  河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朱现军说,过去讲“有法比没有法好”,现在上升到追求立法品质,关注立法质量。从“部门立法”到“开门立法”,使群众成为政府立法的主体参与人,有利于提高法律法规的客观公正性,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然而,公众却难以消除“说了白说”的担心,变“部门立法”为“开门立法”就能制定好法、良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端洪认为,必须改变立法机构对公众意见建议“重征集、轻处理”的状况。“要认真对待公民建议的‘影响力’。政府既然公开征集建议,就得耐心倾听,真诚回应,建立良好的意见处理反馈机制,这是‘开门立法’取得成效的保障。否则,效果上只能适得其反。”
  当然,对“重征集,轻处理”、“说了白说”也要客观、理性地看待。专家认为,法律是各方利益的平衡,立法要从公众的利益去权衡,让法律全盘接受个体意见不现实。
  石玉林表示,目前,对立法项目建议梳理、汇总和研究正在进行,随后向省政府报告。对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符合政府立法要求的,尽可能采纳并列入省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草案,组织力量调研起草,提出草案上报省政府审议,并及早公示;对不符合立法要求的,也要通过适当的途径和形式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