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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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第一城”历经千古芳容依然动人
余杭良渚干部群众多年精心呵护遗址不受侵扰
本报记者 陈卓 文/摄

  近日,考古界传出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浙江省考古研究所经过18个月的努力,在良渚遗址莫角山四周发现了良渚文化时期完整的古城墙基址。而良渚古城是在长江下游地区首次发现的良渚文化时期的城址,也是目前所发现的同时代中国最大的城址,堪称“中华第一城”。这一发现,改变了良渚文化“文明曙光初露”的原有认识,标志着良渚文化时期已经进入了成熟的史前文明发展阶段。
  辉煌的考古成果背后,离不开众人对良渚遗址的精心保护——这不仅是一项和时间赛跑的工程,也是一场和所有不利因素对抗的考验。
  据悉,从1999年至今,再也没有出现过针对良渚遗址的犯罪活动。这些年来,良渚遗址在不受惊扰的“安逸”状态下静静等待着考古者撩起她神秘的面纱,这中间必定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各级联动自发保护千年古墓

  去年4月18日,杭州余杭区良渚镇港南村12组村民、38岁的康宏果迎来了期盼已久的一件事——他家的新房建设在取得文物、规划等部门批准后,由良渚镇和港南村分管建房的领导亲自到场,进行放样。
  第二天,康宏果雇用了一台挖掘机,开始挖土。大约下午4点钟的样子,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位村民发现了挖出的泥土里有一块圆圆的石头状的东西。挖斗里也有一块同样的东西。此时的康宏果虽不能确定这是什么时期的文物,但由于这些年政府和有关部门文物保护宣传深入人心,他也意识到:这肯定是“古物”。虽然不知道它到底有多重要,但肯定是要保护的。
  “麻烦了,房子刚开始建就要停工了。”权衡之下,康宏果要求挖掘机马上停止作业。他首先想到了常在良渚遗址保护区内巡查的杭州良渚遗址管理所工作人员。此时已是晚饭时间,管理人员可能不会马上赶到,康宏果决定先向村干部报告。
  港南村党总支书记康建社接到康宏果的电话后,马上与村民小组长先后赶到康宏果家,与康家人一起商议如何保护现场和处理已出土的文物。这次小型会议达成了两点一致意见:一是以康宏果为主,保护好遗址现场,遇有意外马上向村党总支书记报告;二是马上把文物发现情况向杭州良渚遗址管理所通报。
  管理所获讯后,当即派所长助理施时英赴现场处理。察看了康宏果本人捡取的半块“石头”,又到现场仔细察看了土层断面,施时英认为:这是被挖机那只“大手”抓断的良渚文化玉璧,现场可能存在良渚文化墓葬。施时英随即与康宏果等一起,前往捡取文物的村民和操作挖机的师傅家里,收回了玉璧、石钺等器物。所有捡取文物的人员都表现出了高度自觉意识,无一人提出任何异议和条件。
  那两天晚上,康宏果干脆把私家车开到了工地上,在汽车上伴着地下可能存在的“宝贝”过了一夜。
  4月20日,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鉴于现场情况,认为必须尽快进行抢救性清理。管委会主任张炳火要求良渚遗址管理所立即进行先期的场地清理工作,并要求瑶山派出所派人维持好现场秩序。
  此后,在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和省考古所工作人员高效精准的努力下,一号墓、二号墓、三号墓的抢救性清理工作和四号墓的抢救性发掘相继完成。
  与此同时,村干部则分头赴5户村民家里,就后续发掘区域内的作物补偿等问题作了协商,以确保发掘工作按计划推进。所涉及的5户村民都给予了高度配合。
  此次文物保护突发事件,从遗址区内的普通村民到省级文物部门,在事件中所持有的态度、所采取的行动,可以说是对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的一次行动解读。尤其是村级组织和村民的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彰显了良渚遗址保护区内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庆祝活动上,余杭区良渚镇村民康宏果接过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授予的“良渚遗址保护特别贡献奖”——此奖项是良渚管委会为鼓励对保护遗址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而设立的。

  遗址区内施工必经审批已成当地自觉

  当地人的这种文保意识,用当地村民的话来说,是“长期宣传、教育的结果”。
  多年来,余杭区一直将良渚遗址视作当地的“金名片”,细心呵护、倍加珍惜。杭州良渚遗址管委会成立后,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持续加大,向遗址区内所有农户、单位发放了《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多次组织文艺队到遗址区内各村进行文物保护巡回演出,在重要地段设立保护警示牌,实行管理与宣传相结合的责任制,要求一线管理人员在巡查中加强宣传。同时,余杭区大力控制良渚遗址区内的各类建设行为,实行严格的文物前置审核。对遗址区内出现的各类破坏遗址的行为,良渚遗址管委会联合城管执法、国土管理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发生于遗址区内的各类违章建设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与查处。
  人性化管理也是近年来遗址保护的一个重点。余杭区和良渚遗址管委会对遗址区内无损遗址及其环境保护的农户危房改建、企业改扩建临时项目给予支持,对因遗址保护需要迁建住宅的困难农户给予补助,对遗址区内各村和居委会实行“以奖代补”以提高集体经济收入等。这些措施部分地解决了农户、企业、村级组织面临的实际困难,使遗址保护工作获得认同、理解和支持。目前,良渚遗址区内的农民个人建房、企业改扩建等行为在施工前报经文物部门审批,已成为当地人的自觉意识。

  政府不遗余力保遗址安宁

  1992年,建于莫角山遗址上的一家印刷厂在厂区西南的空地建造厂房。当年6月,省考古所对拟建区域进行试掘,并于9月至次年7月进行正式发掘,发现厚达50厘米的大面积泥沙夯筑层,同时在印刷厂外的小莫角山南侧发现成排柱洞。鉴于考古发掘证实的莫角山遗址非同凡响的重要性,余杭市政府决定印刷厂停止扩建,另行选址外迁,并投入资金300多万元,于1996年11月28日完成了外迁,为莫角山遗址环境治理起了个好头。
  1995年后,按照《良渚遗址群保护规划》的要求,当地政府对遗址区内的基本建设规模也实行严格控制。很多人并不知道,为了使良渚遗址不受打扰,当地政府谢绝了10多亿元的投资项目,甚至投资了2.4 亿元改建104国道,为的就是避开遗址区。
  遗址区附近曾分布着30家石矿,石矿开采造成的污染、水土流失和对环境的破坏,引起了文物界的高度关注。2000年10月,瑶山遗址附近的6家石矿首先完成关停,至2002年10月底,遗址区附近最后、也是最大的一家石矿——安溪石料一厂完成关停。余杭为石矿关停投入的补偿经费、劳动力转移和安置经费等直接与间接费用达1亿余元。
  近年来,杭州良渚遗址管委会加强了遗址区内的群众性保护组织建设,在每个镇、村和较大的单位均设立了业余文保员,负责文保信息通报,协助文物部门做好保护管理工作。2002年9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瑶山派出所成立,专门负责打击针对良渚遗址的违法犯罪活动。2003年和2005年,瑶山遗址和反山遗址附近又分别设立了警务室。2005年9月,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良渚遗址行政执法大队成立,负责市级文物部门在良渚遗址区内的行政执法活动。
  良渚遗址的保护也因“有法可依”多了坚实的保障。2002年6月1日起,杭州市人大制订的《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使良渚遗址保护管理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普用性法律法规外,第一次有了“量身定作”的法规。
  据悉,从1999年至今,再也没有出现过针对良渚遗址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