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重点工程驶入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舟山市司法局引入项目管理理论服务大局
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王自夫

  近年来,项目管理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管理活动中, 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8月开始,舟山市司法局大胆创新工作方式,引入项目管理理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机制,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司法行政服务。如今,全市已经在8个市重点工程进行了专项经营工作试点,成立了专项经营工作团队,并开展了系列服务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新思路孕育新布局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但由于其建设过程中大多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治理等直接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更加需要法律的支持。另外,重点企业规模大,也迫切需要法律服务机构帮助规避市场风险。因此,舟山市司法局工作新布局最大的特色就是将重大项目建设列为服务的重点对象,目的就在于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舟山“金海湾”船业公司两年投入40多亿元,今年7月开始热火朝天生产,该公司的投资规模及其所持有的船舶定单已使其名列世界船企50强,年造船能力将达300余万载重吨。它也成了舟山市重大项目建设跨越发展的标志性项目。
  “我们是司法行政部门今年8月初推出专项服务新举措的首批实践地和受益者之一。”“金海湾”船业公司副董事长李国峰告诉记者,“金海湾”起步伊始,在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及招标等方面都碰到过许多法律上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把他们企业列为服务重点对象,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新机制催生新能量
  记者了解到,三个月来,舟山市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相关工作流程体系开始成型。其大体做法是科学筛选服务项目,组建专项经营团队,实行分类立项管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考核力度。
  舟山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介绍说,司法行政部门拥有众多的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所等。舟山市司法局推出的这项创新举措,另一特色是把这些法律服务工作资源有效整合,建立专项服务团队,为重大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在定海,区司法局把大陆引水工程二期、西码头渔港陆域配套工程列入专项经营服务试点。岱山县司法局在“金海湾”和常石集团建起法律服务室。普陀、嵊泗许多重大工程项目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一位司法局工作人员说:“我们与发改委的来往从来没有如此密切,目的就是要及时了解重大工程动态,以便及时跟上服务。”

  新实践打开新视野
  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新工作机制的初步实践,打开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新视野。
  “新工作机制要求提高系统协同作战能力,就好比单个乐手演奏转变为整个乐队演奏,效果确实更好。”定海区司法局局长谢海良说,他们结合区重大项目建设和发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的实效更多。
  普陀司法局工作人员认为,服务重大项目与依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并不矛盾。他们在全区主要社区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引导群众规范利益表达诉求,不走非理性、违法途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就是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源头上维护和谐的职能。
  “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机制,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是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张光明表示,舟山市司法局决定把明年确定为“专项经营工作机制建设年”,把新工作机制作为自己的品牌产品来精心培育,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