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县两个有犯罪前科、只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合伙编造了一个弥天大谎:要搞一个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配套的国家重点工程——“西电东送”。就是这样一个弥天大谎,竟然在綦江县13个乡镇大行其道,众多的老板、农民上当受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00余万元。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笔者发现:当地一家国有企业、一名政府机关干部,还有一些乡镇、村干部,不仅是受骗者,还在这场骗局中充当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受利益驱动,他们在无意中为弥天大谎披上了华装。
开局:
两个人的“重点工程”蒙了国有大企业
2006年4月26日,重庆市綦江县公安局接到綦江县第七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綦江七建”)报案称,他们于2005年从“西南电力建设总公司”承建到一个名为“西电东送”的国家重点工程,但现在觉得这个工程有些不对劲。
“他们反映说,既然是国家重点工程,为什么在修建过程中开开停停,工程款拨付得相当缓慢,经常有施工队到公司闹着要钱。”綦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张纯旗说。
经过多方调查,警方最后确认,根本没有西南电力建设总公司这个单位。“所谓的西电东送工程是一个虚假工程。”
那么,是什么人编造了这样的谎言呢?
霍芝显,初中文化,曾因挪用资金罪、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因涉嫌合同诈骗罪,2006年4月29日被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苏武明,小学文化,曾因贩卖毒品罪和重婚罪两度入狱。因涉嫌合同诈骗罪,2006年5月18日被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3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5年10月,霍芝显和苏武明商量后决定铤而走险,虚构一个工程骗取钱财。他们二人商量的时候,霍芝显说:“社会上有一个南水北调工程,这个工程很大。我们就搞一个西电东送。我们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名义对外宣传,肯定让人更相信。”
于是,二人分头行动,霍芝显负责伪造工程发包合同,苏武明负责伪造西南电力建设总公司的印章。为了以假乱真,二人从重庆市大足县两家企业“订购”了3万多根穿线缆用的波纹管。
实际上,这些波纹管也是他们骗来的。他们购买的波纹管总价值60多万元,但只支付了2万元订金,余款一直到案发都没有支付。
有了工程发包合同和施工材料,接下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找一块叫得响的牌子。霍芝显看中了在当地有着良好信誉的国有建筑企业——綦江七建。他拿着伪造的工程发包合同来到綦江七建,声称自己能在西南电力建设总公司承揽一项国家重点工程,就是由贵州乌江至綦江境内的185公里长的电力管道施工工程。
也许是太急于收取管理费了,綦江七建在没有看到任何政府批文的情况下,仅凭一纸合同就相信了这个所谓的国家重点工程——不仅在霍芝显伪造的合同上盖了公章,还专门成立了“西电东送”工程项目部,并委任霍芝显担任经理、苏武明任副经理,开始正式向外发包工程。
事后霍芝显也说:“綦江七建这个牌子是关键,没有这个牌子我发包不了工程。”苏武明则说:“没有綦江七建的公章,我们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就这样,綦江七建给这个骗局披上了第一件华丽的外衣。
中场:
一路绿灯放行
但是,要想实施所谓的“西电东送”工程,在地下挖沟埋管子,就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这样一个虚假的工程能让有关部门上当受骗吗?
霍芝显的父亲与綦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张绍华是老朋友,霍芝显利用父亲的关系找到张绍华,称自己承包了一项国家重点工程,请她给予支持。
凭着綦江七建盖在合同上的公章以及自己与霍芝显父亲的交情,张绍华轻易相信了这个工程的真实性,并私自带着霍芝显到各乡镇协调,要求各乡镇给予支持。霍芝显则先后送给张绍华1700元钱和一部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表示感谢。
张绍华原来在綦江县国土局地籍科工作,是主任科员,资格很老。有了她这样的国家干部参与,这个骗局变得更加可信了。各乡镇国土所的干部和分管乡镇长及书记都相信了这个“重点工程”,谁也没有去考察这个合同的真实性。
对这些乡镇政府的领导干部,霍芝显和苏武明使用了拉拢手段。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对不对?买东西送呀。光猪就杀了6头,还有二三百斤牛肉。当地政府也有利益呀,一公里收1000元协调费。”霍芝显说。
据调查,这场骗局涉及綦江县13个乡镇的政府部门,他们都对这个虚假工程作出了积极支持的姿态,其中三江镇政府还专门开会协调此事。三江镇龙桥村党支部书记柯银品说:“镇国土所所长说,各村回去把这个工作协调好,这是一项国家工程。”
镇政府召开过协调会后,这个虚假工程在村干部眼里就变得不容置疑了。他们回到村里后,向村民传达了上级精神。到了农民这里,所谓的“西电东送”工程已经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了。
其实,霍芝显和苏武明的骗局算不上高明,他们说是国家重点工程,你上网一查,或者向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很容易就能知道真假,但是,这样简单的事情却偏偏没有人做。无论是綦江七建,还是綦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张绍华,乃至众多的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甚至包括被骗了60多万元波纹管的企业,没有一个人对这个骗局提出疑问,反而纷纷为它开了绿灯。
结局:
44名承包商被骗590余万元
从2005年底开始到2006年4月底案发,先后有44名承包商承建了这个“重点工程”,他们中的很多人被骗得倾家荡产。这些承包商中有不少是多年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的人,怎么也会被骗局蒙住了眼睛呢?
据了解,在承建这个虚假工程之前,他们大多进行了考察。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无论是綦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干部,还是下面乡镇的干部,都已经钻进了霍芝显和苏武明设置的骗局,都在无意中成了虚假工程最有力的推介者。
被骗的承包商胡克晋说:“我问霍芝显那个事情属不属实,他带我到国土局见张绍华。她(张绍华)就给那边的镇长书记打电话,镇长书记就把各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召集来协调。”
除了有政府官员以及村干部的佐证,霍芝显和苏武明还有一个金字招牌,就是綦江七建。不少承包商说,綦江七建的牌子挂在那儿,他们觉得这就是一个依靠。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承包,这个虚假工程在施工方面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就是挖一个50公分的管沟,下面弄一点混凝土垫层,上面埋上波纹管就行了。没什么大的技术,也没有安全隐患,很好做。”
除此之外,霍芝显和苏武明还给这个骗局设置了一个巨大的诱饵——承包商如果偷工减料,就可以多赚一倍的钱。
经过一番考察后,承包商们对这项工程已深信不疑。这时,霍芝显和苏武明放出钩子:他们把骗来的波纹管交给承包商去施工,但要收取材料保证金,每5公里2万元。消除了戒备心的承包商们对此没有任何怀疑,有些人甚至借钱来交所谓的保证金。
当时,来找霍芝显和苏武明承包工程的人络绎不绝。为了能够承包到工程,有些承包商们还给他们塞好处费。承包商们已经被赚钱的希望冲昏了头脑,对显而易见的疑点却视而不见:这项“国家重点工程”连施工规划图纸都没有。他们提供给承包商的施工图纸,是在綦江县公路图上自己随便画出来的。
据警方调查,霍芝显和苏武明从44名承包商手中共骗取了590余万元现金。这些钱绝大部分被霍芝显挥霍掉了。其中,胡克晋是被骗金额最多的,他说:“现在还有人追着要账呢,我损失了200余万元。害得我有时候也躲呀藏呀。”
在这场骗局中蒙受损失的还有众多农民,他们有的是干了活没有拿到工钱,有的则是青苗被毁却没拿到补偿款。三江镇龙桥村一共600多口人,有300多人在这场骗局中不同程度地蒙受了损失。三江镇龙桥村党支部书记柯银品说:“青苗呀、土地呀、做工呀,全部损失了。老百姓不服呀,在家门口打工得不到钱。”
余音:
谁该为这场骗局埋单
据查,这个虚假的工程在綦江县13个乡镇破土动工,涉及到49个村3541家农户,总共开挖管沟238公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青苗补偿费等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2006年10月27日,綦江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干部张绍华提起公诉;11月14日,张绍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7年3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合同诈骗罪对霍芝显和苏武明提起公诉;7月30日,霍芝显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苏武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骗子和责任人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是,这场骗局造成的风波并没有就此平息。下一步,被骗的施工单位准备联名起诉綦江县国土局和綦江七建,向它们索赔。
对此,法学专家认为,判断綦江县国土局是否有赔偿责任,关键是看国土局干部张绍华推介这个虚假的工程是属于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说:“本案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县国土局授权张绍华去召开协调会的话,那么一般不应当作为职务行为来看待,而是其个人行为。基于个人错误而引发的这样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应当由张绍华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涌教授还认为:对霍芝显的相关经营活动,綦江七建应该承担审查义务。从本案看,綦江七建显然没有尽到这样的义务,基于挂靠事实的存在以及它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可以说,綦江七建应当与霍芝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