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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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法律监督权 乐为群众鸣不平
余乐燕

  “没钱”、“耗不起时间”,是横在弱势群体面前的两道诉讼屏障。
  为了破解这两道难题,乐清市检察院开创了两项举措:一是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二是开通办案“快车道”。

  弱势人群案件进入“快车道”
  17岁的朱某在一个体厂里当学徒工,一次意外事故中,他的右手食指被碾压致残。老板林某付了医疗费,但不愿意赔偿。接到朱某提出的申诉后,乐清市检察院当天就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不久,法院判决朱某胜诉,老板林某赔偿朱某残疾生活补助费等23975元。
  这是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弱势人群案件中的一件。由于开辟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外来民工等在打官司上得到了极大便利。
  据了解,在乐清市,外来务工者有四十多万。“在我们经办的弱势人群案件中,外来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占了60% 。”乐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提高办案效率是对他们的最大支持,因为他们不仅没钱打官司,而且还要靠打工维持生活,没有时间打官司。”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乐清市检察院提出了“快车道”的思路。按照有关规定,民行案件应在调阅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而乐清市检察院要求在调卷后一个月内审查终结。“有些案件我们甚至在调到案卷后一天内办结,上级院也在收到提请抗诉后一天内办结。”乐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再审检察建议“再加速”
  一天,一位衣着俭朴的老人来到乐清市检察院,情绪激动,口口声声说法院判错了。
  负责接待的检察官问清了缘由。原来,这位老人因借款纠纷打了官司,但他认为自己应得的二千多元利息,法院却没有判给他。老人已七十多岁,二千多元足够他用一年,这让他愤愤不平。检察院很快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也马上接受,老人最终拿到了这二千多元利息。
  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就是乐清市检察院为了帮助贫弱者快捷进入民行诉讼程序的又一创举。
  “贫弱者提出申诉的案件,往往诉讼标的小、错误明显、争议不大,再审检察建议环节少、见效快、效果好,对希望快速结案的弱势人群来说,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乐清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去年下半年,乐清市检察院发出3份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均得到了改判。

  民行监督不是“拆台”是“补台”
  今年年初,申诉人刘某的母亲来到乐清市检察院,还未递上申诉状,她就哭开了。
  原来,申诉人刘某2000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3年,刘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4年8月,其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2005年7月,刘某的丈夫又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刘某支付子女抚养费,承担共同债务。
  刘某父母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又要负担刘某治病的高额医药费,判决生效后,刘某一家的生活可谓是雪上加霜。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刘某的母亲来到了检察院。
  乐清市检察院接到申诉后,迅即立案,向法院调阅了原审卷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倘若女方的病确无治愈可能,法院可以判离,但女方生活仍应由男方负责,所以原审法院判决刘某承担共同债务和子女抚养费与情、理、法不符。检察院遂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由,提请抗诉。
  在法院再审过程中,检察官们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展,通过代理律师了解到该案有调解的可能后,及时与再审经办法官联系沟通,促成了调解。
  乐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民行检察虽然是给法院“挑刺”,但不论是检察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工作基点是共同的,都是维护司法公正。民行监督在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中不是“拆台”,而是“补台”。
  据介绍,在乐清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57起案件中,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的有11起,提请抗诉的案件改判率达到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