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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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明被追授法官最高殊荣
通讯员 黄宏 张兴平/文 本报记者 王志浩/摄

  本报讯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委分别追授魏剑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大会在杭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剑明生前是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他的带领下,云和法院连续5年在丽水全市法院系统的案件审结率、裁判正确率、调解率、执行率名列第一。他还积极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开通“追薪绿色通道”,促成了当地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建立;实行院长随时接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涉诉信访问题,连续5年没有一起越级上访案件,受到中央政法委的表扬。去年4月12日深夜,魏剑明在办公室加班时,由于劳累过度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本报昨日3版以《做群众的贴心人》为题详细报道他的感人事迹)。
  会议指出,魏剑明同志不仅是全省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也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要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把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鲜活教材,把学习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融入到执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中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提高全省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永葆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法部门要深入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的活动,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要以魏剑明同志为标杆,不懈努力,以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应勇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