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真情引出光明路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陈慧芳

  每逢中秋,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章寒萍心中总有一丝牵挂。因为,也是那个中秋节,章寒萍收到一封来信,稚嫩字迹中透出的成熟气息让她深感欣慰:曾经失足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光明的路。
    
  那男孩原是个优等生
  2005年8月的一天,一份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案卷宗放在章寒萍的桌子上:犯罪嫌疑人南南在下沙的葛某家里偷了电脑、VCD、音箱等物,销赃后得款500元。
    根据侦查机关报送的案卷材料,南南未满18周岁,无业。可见到南南时,直觉告诉章寒萍,这不是一个坏孩子,细问之下得知,南南原来是建德市一职业技校的学生。而他之所以会去盗窃,是其中另有隐情。
    原来,南南家里刚造了房子,为此欠下了一些债务。看着父母要供他读书,又要赚钱还债,南南十分不安。于是,在父亲的许可下,这年暑假,南南来到杭州打工。可几天下来,不仅工作没有找到,还花光了身边的钱。走投无路之下,南南将手伸向了别人家里。
  “一定要帮帮他,绝不能让一次失足害了他一辈子。”提审回来,没有来得及喝口水,章寒萍就和南南的学校取得了联系。得知南南盗窃,校长异常惊讶,他说,南南在校一直是个好学生,成绩也很优秀。同时表示,学校愿意担负起今后对南南的帮教工作。通过学校,章寒萍又找到了南南的父亲。这个老实的农民心痛地说,儿子一直都很乖,这次到杭州打工本来是想为家里分担困难,同时也为锻炼一下自己,没想到竟出了这样的事情。
    亲切地喊一声“章阿姨”
    一通电话证实了章寒萍对南南的第一感觉。她想,一旦批准逮捕就会影响南南继续接受教育,而且也会给他带来新的伤害。既然学校和父母愿意担负起帮教责任,何不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呢?于是,在她的帮助下,南南被取保候审。
    一个月后,江干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南南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当年9月18日,判决后的第三天,中秋节,南南给章寒萍写了第一封信,他写道:“章阿姨,我又能回到学校里,坐在教室里学习,这一切都是在您、检察院和政府的帮助下,才使我重新得到学习和悔改的机会。我一定会深挖思想根源,深刻反思悔过,做一个遵纪守法、孝敬长辈、对社会有用的人。”
    让章寒萍备感欣慰的是,南南在信中告诉她,因为上学期成绩优秀,在开学典礼上,他获得了学校颁发的奖学金。从此,每月一封信,成了章寒萍的期待。她告诉记者,经学校推荐,南南毕业后在上海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
    提前一小时上班只为让孩子早一天回家
    每当看到这些未成年人为后悔而痛哭流涕,章寒萍心中总有一种莫名的难受。因此,她办案总是速战速决。虽然法律规定的办案时间为7天,可章寒萍说,自己是个急性子,三四天就要办完。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平均两天办完。
    今年3月28日,晓杰的盗窃案件交到了章寒萍手中。初初翻阅案卷,晓杰的出生时间立即引起章寒萍的注意。根据侦查机关的调查,晓杰的出生日期是1991年2月14日,作案时间是今年的2月27日,他刚刚满16周岁。“农村人习惯记阴历,而执法机关采用的是阳历,前后要相差一个多月呢!”细心的章寒萍和晓杰的安徽老家取得了联系,并被告知,2月14日是晓杰的阴历生日,他的阳历生日应该是3月29日。
    这样一来,作案时晓杰还未满16周岁,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当天下午,章寒萍就将情况通报给了侦查机关。第二天,侦查机关查实后,将案件撤回,晓杰被无罪释放。“少关一天是一天”,章寒萍认为,家庭才是孩子最安全的港湾。所以她总是尽可能地快速办案,以减少未成年人关押的时间。正是为了这个原因,身为共产党员的她每天早出晚归,虽然规定8点上班,可章寒萍总是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单位,她说,大清早安静,脑子清醒,办案思路清晰,效率也特别高。为此,在她的案头总看不到堆积如山的案卷,可她的办案数却在全院数一数二。
    其实,在江干区检察院,像章寒萍这样的检察官比比皆是,然而一旦走近他们就会发现,每个人身上都有着独特的闪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