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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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为欠薪民工开通“绿色通道”
义乌市总工会全国首创职工工资债权让渡办法
本报记者 蔡亮

  在义乌打工的开化人江国松最近很高兴。因为他和工友们与包工头朱某之间拖了近两年的工资纠纷,终于有了结果。“多亏了义乌市总工会推出的职工工资债权让渡办法,这条绿色通道让我和其他15名工友投诉不久后就顺利拿到拖欠了这么久的工钱,还免去了上法庭打官司的麻烦。”老江开心地说。
  江国松所说的“职工工资债权让渡”,是由义乌市总工会“造”出来的一个新名词。今年3月15日,义乌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职工工资债权工会让渡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在义乌务工的人员,如果工资被业主拖欠,且事实清楚、数额明确,务工人员又面临经济上的特殊困难或特别情况的,可以向义乌市总工会提出申请,经工会评估符合让渡条件的,双方签订《工资债权让渡协议》后,就由义乌市总工会先支付这些务工者的工资,最后由义乌市总工会以债权人名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业主收回欠薪。而江国松等16名务工人员成为办法实施后的第一批受益者。
  今年4月下旬,江国松等16名务工人员来到义乌市总工会投诉:他们于2005年7月到义乌某建设集团项目部做木工,除了在2006年春节时领过部分生活费外,没有领到过工资。工程完工后,他们多次向建筑单位讨要工资,但除了一张欠条外,老江等人被拖欠的9.24万元工资一直没有拿到。
  义乌市总工会接到投诉后,经过仔细核实后认为,江国松等人的债权是成立的,通过向法院诉讼也是可执行的。考虑到通过诉讼途径追薪需要一定时间,而江国松等人工资被拖欠的时间已较长,经济上面临困难,因此义乌市总工会决定与他们签订《工资债权让渡协议》。协议确定,由总工会先行支付16名务工人员被拖欠的工资,16名务工人员委托总工会工作人员为诉讼代理人,向义乌市法院起诉某建设集团、项目承包人和木工组长,追讨所欠的工资。近日,被告方已支付了工资款,义乌市总工会的工资债权让渡基金得到了回笼。
  据了解,职工工资债权工会让渡办法目前在全国工会系统中还是首创。而义乌市总工会于今年正式推出该维权办法后,已经有不少外来民工提前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介绍说,分析以往的维权案例可以发现,单纯工资债权案子并不多,拖欠工资时常伴随不缴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即使有工资欠条,也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债权,因此维权难度较大。而工会让渡债权,可以让务工者的债权及时变现,以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使务工者面对欠薪问题时,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
  陈有德认为,很多时候务工者遭遇欠薪时,由于法律知识匮乏等种种原因,自我维权存在很大的困难,所以工会有责任接过他们肩头维权的重担。“在劳动关系矛盾层出不穷、日益多元复杂的情况下,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能时要大胆创新。这一办法的实施,可以让工会维权职能发挥得更到位,也是工会主动、依法、科学为工人维权的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