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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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卡抚平一颗不平的心
长兴检察院建立监督跟踪机制消除每个不和谐因素
吴倩颖

    本报讯   日前,长兴县检察院监所科周立新科长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报了自己的姓名之后便说:“我想通了,我会好好服从改造,谢谢检察官帮我解开心结,谢谢你们的联系卡……”
  电话是一位名叫倪金良的人打来的。去年8月的一天,倪金良驾驶小轿车行驶在长兴县洪桥镇金舟南路上时将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蒋某撞伤,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责任认定,倪金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倪金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起诉,长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倪有期徒刑一年。倪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去年12月份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于是,倪金良成为长兴县洪桥镇社区矫正的对象。,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的检察官根据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职责,即时向他发放了一张“社区矫正人员检察联系卡”,告诉他好好接受考验,争取有好表现。联系卡上,有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介绍,并醒目地印着联系电话号码。
  联系卡发给倪金良的第二个星期,检察官周立新就接到了倪打来的电话:“可以反映问题吗?这个社会是怎么了,还有没有法律和公正啊,我不服!”说完即怒气冲冲地搁掉了电话。周立新深感倪金良的心态存有极端倾向,但他能打来这个电话,表明他还是相信检察机关的。为避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监所科的几位检察官决定去找倪金良进行深入的了解。
  于是,周立新等三位检察人员立即来到倪金良家。倪金良见检察官上门来访,便说出了心里话:“这个案子我是投案自首的,且一审判决时我已经赔出了19万元,剩下的赔偿款是因为保险公司理赔没有到位暂时没有支付,为什么一审还要判我实刑?”检察官问道:“二审不是判你缓刑了吗?”倪激动地说:“我不服气啊!肯定是被害人家属从中搞名堂,一审法院才偏向他们的。”显然,他这样的想法是对法律的无知、对事实的误解造成的。经过检察官一个下午的教育和开导,倪金良仍然心存疙瘩,并说一定要到上级部门去反映。
  从倪家回来后,周立新等人立即收集了几年来发生的与倪金良交通肇事案相似的真实判例,并复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带着这些资料,检察官们又一次来到倪金良家,一个个案例拿给他看,一条条法律解释给他听。当倪有所领悟的时候,周立新诚恳地对他说:“一审这样判是没有错的,并不是每一件交通肇事案件都应当判缓刑,二审并不是认为一审量刑太重改判,而是认为你的悔罪表现较好,赔偿款全部到位才予以改判的。你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你毕竟撞死了一个人,生命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来的啊……”随着谈话的深入,倪金良终于明白了其中的法律道理,而他更被检察官的认真和耐心而感动,他说:“你们说得对,是我不懂法,我自私。谢谢你们为我打开心结,也谢谢你们发给我的这张联系卡,我要好好保存它……”
  据长兴县检察院有关领导介绍,“社区矫正人员检察联系卡”是该院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建立的监督跟踪机制,主要用于在社区矫正对象与检察人员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将联系卡发放到社区矫正对象手中,以便检察人员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每一个社会不和谐因素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教育及解困维权工作。      (吴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