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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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出钱请舅舅告自己和妻子
永康法院“司法打假”维护司法公信力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方向红 张培钧

  本报讯 被拘留了10天、交了1000元罚金后,永康的王某提前5天结束了因伪造重要证据、妨碍诉讼活动而受的处罚。昨天,记者从永康法院获悉,近期该院查获了多起假案和假证据事件,“司法打假”一时成为该院审判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年6月中旬,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吕某拿着4张借条到永康法院起诉朱某、颜某夫妻,要求归还277万元借款和10万元利息,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朱某和颜某夫妻后,朱某爽快承认欠款属实,而颜某则表示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借款。颜某的怀疑引起了法院的重视。
  一个国有企业的工人怎么可能有如此巨额款项出借?这么多钱是通过什么方式支付的?3万元诉讼费和15万元财产保全保证金是原告吕某出的吗?面对诸多问题,吕某含糊其辞,既不能说明如此巨额借款资金的来源,也无法提供借款的银行转账凭证(按生活常规,277万元借款不会现金支付),甚至连诉讼费和保证金的发票都拿不出。
  经查,法院还发现从6月19日来,以朱某夫妻为被告的案件前后有16起诉进法院,虽然原告不同,但委托代理人居然是同一人。法院又查实,吕某所交诉讼费和财产保全保证金都是作为被告的朱某垫付的,且吕某还是朱某的舅舅。而朱某与妻子颜某关系不和,吕某申请法院保全的财产都是颜某名下的。
  在诸多破绽面前,吕某不得不坦白,这起甥舅借款官司是外甥一手策划的,277万元欠款子虚乌有。起诉、委托手续都是外甥朱某办的,吕某只是在诉状上签了字,目的是想让朱某在和妻子离婚前拿到更多的财产。在以朱某为被告的16起案件中,法院前后查出2起假案。
  捏造债务企图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朱某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查实朱某制造假案、恶意诉讼的事实后,永康法院对朱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人身损害案件受害人伪造证据企图多得赔偿、离婚案当事人捏造债务企图侵吞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串案的被执行人以假债务想从执行款中分一杯羹……永康法院介绍,近年来假案在审判中时有发生,有的假案甚至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在背后策划的。这些假案具备较强的隐蔽性,查处难度较大。若不查出,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还会导致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
  为遏制假案,永康法院成立了一个7人“打假专案组”,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假案嫌疑的案件进行彻查,查明事实背后的事实,查出证据背后的证据。目前专案组收获颇丰,6月以来,已查获3起假案,涉及标的额347万元,4名制假当事人被处以拘留、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