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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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与十堰等五城市签订异地法援协作协议
共筑农民工法律援助“立交桥”
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赵宏军

  在宁波打工的外来人员常常因对当地的法律援助部门缺乏信任,而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权援助;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权益受到侵害,在返乡后方想维权,却不得不在老家和宁波两地之间疲于奔波……这些经常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身上的烦心事即将得到一一化解。
  近日,宁波市与湖北省十堰市两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协商,签订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决定建立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这是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的首份异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对于在宁波打工的5万多名十堰籍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最近几年,宁波市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呈30%的速度递增,仅去年一年,就办理了2998件,而外来农民工维权案占了70%以上。在为外来农民工维权时,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竺灵英切身感受到存在的一些客观困难,如部分外来农民工由于对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信任,而未能及时申请援助;外来农民工返乡后才想到要求法律援助,于是不得不在老家和宁波两地奔波,对于原本就较为贫困的民工来说既影响援助效率又增加了维权成本。于是,该中心开始尝试跨区域联合为农民工维权的办法。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这张覆盖面越来越广的法援协作网络已有六个城市加入,六个城市携手共筑农民工法律援助“立交桥”,为广大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这种模式具有不少积极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能让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更加便捷。”竺灵英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