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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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内鬼”现形记
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孔令泉

  今年6月28日,温州市涉税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温州中院宣判。当时,温州市鹏裕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鹏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报7月2日曾作报道,目前因叶鹏等人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尚在进行中)。
  不过,鲜有人知道的是,这起走私大案还牵出了一个海关“内鬼”——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原副局长彭兴光。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彭兴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个是以走私不锈钢卷材牟利的私营企业主,一个是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本该势不两立的他们究竟是怎样走到一起,成了一根绳子上的两只蚂蚱?身居缉私要位的他又是怎样露了马脚,最终落入法网的?请看——

  一个私营企业主的“小九九”

  鹏裕公司是温州的一家私营企业,多年来一直做着不锈钢卷材的进口生意。虽然生意还不错,但老板叶鹏却很有危机感,由于没有自营进出口权,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难道就这样看着自己辛苦创立的公司每况愈下?叶鹏当然不想这样。1999年,他干脆收购了长期合作的代理公司——温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家做自家的生意。
  这样一来,鹏裕公司的日子果然比以前要好过很多,叶鹏在感到神清气爽的同时,又盘算起了下一个“小九九”:如果能不交税直接拿货的话,那么赚得不是比现在还要多吗?
  不过,叶鹏知道,虽然两家公司的后台老板都是自己,不可能有外人知道其真实勾当,但要让这条地下不锈钢流通渠道最终成型,海关这一环是必须“补课”的,否则赚不到钱不说,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因为平时工作需要,叶鹏和不少海关工作人员熟识,但在他看来,这些人只是“小喽啰”,很难为他的走私行为开方便之门,他要物色的是一位有实权的人物。可要达成这样的目标并不容易。
  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叶鹏经人介绍,结识了时任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的彭兴光。这位相貌堂堂的副局长令叶鹏眼前一亮,他不仅担任过温州海关调查科副科长、科长等职务,现在更是直接分管缉私工作。如果把这样一个人“发展”过来,谁还会怀疑自己的生意?即便有,在这位副局长的帮助下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从那以后,叶鹏便开始有意识地接近彭兴光,相互间不仅以“兄弟”相称,叶鹏更是每周都要请彭兴光出去“潇洒”。接触多了,叶鹏对彭兴光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彭兴光嗜赌,叶鹏便叫人陪着一起打牌;窝在宾馆里打麻将、扑克不过瘾,叶鹏便陪彭兴光到澳门、菲律宾等地赌博。每次出行,叶鹏总要为彭提供5~10万元的赌资。

  “小动作”露出了马脚

  对于叶鹏的“热情”彭兴光当然心知肚明,作为回报,只要温州海关一有“内部消息”,彭兴光便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叶鹏,让其做好准备。
  在彭兴光的帮助下,鹏裕公司走私的不锈钢卷材数量越来越大,以至于引起了全国进口不锈钢价格的波动。
  2003年底至2004年初,国家海关总署觉察到杭州关区进口的不锈钢价格严重偏低,影响了全国进口不锈钢的价格指数。海关总署为此向杭州海关通报。于是,杭州海关关税处联合海关缉私局展开调查。调查结果令人吃惊,整个关区不锈钢价格的严重偏低,竟是鹏裕这么一家私营企业引起的!
  由于事关重大,2004年10月28日,调查人员赶赴温州,在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召开调查鹏裕公司的专题会议。由于会议高度机密,温州方面只有彭兴光等几名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通报了鹏裕公司涉嫌严重低报不锈钢进口价格走私的情况,并要求温州海关缉私分局立刻展开查处工作。而彭兴光却对这样的决定面露难色:“低报价格很难查,虽然鹏裕公司以前被海关查过,却是一些小违规,没有大的问题。而且,鹏裕公司是纳税大户,同海关的关系比较好。”
  彭兴光的说辞引来了其他调查人员的质疑:“鹏裕公司进口的不锈钢价格比全国的平均价格低,怎么解释?”彭兴光说,因为鹏裕公司是大客户,所以国外企业给的折扣比较多。
  这次突如其来的会议是彭兴光不曾料到的,他没有想到,自己和一家企业的“小动作”竟然已经引起了国家海关总署的关注,如果真的细查下去,不仅叶鹏难逃法网,自己也将暴露出来。
  彭兴光一方面将会议内容瞒着自己的顶头上司——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另一方面,却将会议内容全部告诉了叶鹏,并再三叮嘱他:“一旦被海关叫去谈话,一定要咬住公司没有低报价格走私,海关最多关你48小时。”

  电话纪录令海关“内鬼”显了形

  虽然彭兴光压着“鹏裕案”不办,但杭州海关的调查却不曾终止。在对鹏裕公司的香港供货商的调查中,杭州海关初步查明,鹏裕公司涉嫌偷漏税2000多万元,货值10亿元以上。
  2005年4月20日,杭州海关缉私局有关负责人再次来到温州调查此案。
  看着上级海关数次派员赴温州直接过问此案,彭兴光感到了危险在慢慢逼近。他将叶鹏和鹏裕公司总经理张挺约到温州国际大酒店茶室,要叶鹏立即销毁低报价格的有关凭证,并特别嘱咐:“传真机如果有记忆功能,也要处理掉!”
  叶鹏的公司一直使用具有储存记忆功能的传真机,彭兴光的话令他惊恐不已,他连忙吩咐手下换传真机,并销毁相关资料。
  另一方面,温州海关在对鹏裕公司和叶鹏的监控中,也发现了彭兴光与叶鹏通话频繁。 这个发现令调查人员大吃一惊,彭兴光也因此被纳入了侦查范围。
  彭兴光毕竟有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很快便察觉到了同事们的变化。危险信号的进一步加强,令他在惶恐之余也开始了反思:“到底是哪一步令自己露出了马脚?”他很快想到了自己的手机。
  2005年7月初,彭兴光换了一部新的手机,并叮嘱叶鹏也立刻换手机,电话中也不要再以兄弟相称。
  虽然彭兴光、叶鹏等人自以为制定了相当严密的反侦查策略,但纸终究保不住火,2005年7月22日,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对鹏裕公司正式立案,并成立专案组。
  专案组采取外围取证的方法,不仅掌握了叶鹏、张挺经常与彭一起赌博、吃喝玩乐的情况,还逐步理清了鹏裕公司低报不锈钢价格的犯罪事实——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叶鹏与境外供货商谈妥进口不锈钢的规格、数量和实际成交价后,便要求供货商制作低于真实价格的假合同、假发票。然后,叶鹏指使业务员用供货商提供的票据,通过国贸公司等经营单位向上海、温州的海关申报进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和发票真假各一套,真的作为公司“内账”,假的用于海关申报。对于低报的差额货款,叶鹏先通过黑市“黄牛”买入外汇,再通过“地下钱庄”付给境外供货商。
  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朗,2006年1月16日,叶鹏等人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0日,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介入调查此案,大量的证据证明彭兴光已经涉嫌犯罪。
  2006年4月3日,当检察官出现在彭兴光的面前时,隐藏在海关内部的“卧底”终于显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