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被拐的新疆女孩回家了
俞良德 文/摄

  昨天上午,在温岭市泽国镇敬老院内,年仅8岁的新疆女孩布尔依萨木一头扎进前来接她回家的妈妈怀中,母女俩紧紧抱在一起,久久都不分开。布尔依萨木激动地对妈妈说:“是警察叔叔救了我。”
  布尔依萨木家住新疆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色盖艾日克村。不久前坏人将她拐骗到浙江,强迫她做小偷。布尔依萨木不从,他就将她的双腿打得青一块、紫一块。8月7日晚上,被迫在泽国镇入室偷窃的布尔依萨木被民警带到泽国派出所。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与她家里取得联系,同时把她放到敬老院安排好生活。在泽国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关怀下,6天来,布尔依萨木生活得很好。敬老院的爷爷奶奶们对她都很爱护。当得知她不吃猪肉和米饭时,就特意为她买来羊肉和面条。爷爷奶奶们还凑钱给她买了新衣服和新鞋子。8月13日上午,布尔依萨木的母亲和哥哥从新疆辗转来到了温岭,泽国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泽国派出所民警立即将他们送到敬老院和布尔依萨木见面。一家人又握手,又鞠躬,用新疆话不停地向公安民警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