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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温州市龙湾区某鞋业有限公司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但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倒闭,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但温州市龙湾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没有放弃,他们对被执行人公司近几年的,账目往来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最终使得该起案件峰回路转,成功追回25万元执行款,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在该公司2003年设立时,股东由于资金不足,向他人借款25万元用于验资,且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久抽走还债。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该院执行局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在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理由后,合议庭确认股东违法抽逃资金的事实成立,于是依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公司的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责令其在抽逃资金25万元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由于办案措施得力,股东利用公司违法操作,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受到及时的责任追究,申请执行人对经办法官连连称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