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0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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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0”惹争议生纠纷
法官提醒:欠条上的金额尽量用大写
通讯员 王海燕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开店的王某说周某欠了自己11024元油漆款,但周某却说只欠1124元,他死活不承认金额中间有个“0”。最后经过司法鉴定,争论才得以平息。这就是日前海盐法院审理的一起欠款纠纷案,书写欠条者当引以为戒,尽量用大写以避免纠纷。
  海盐的王某开了一家经营油漆业务的小商店。有段时间,周某经常到店里赊购油漆等物品。2006年1月,周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条一份,上面写着欠油漆款“11024”元。由于周某一直没有还款,王某就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支付油漆款11024元。
  收到起诉状后,周某辩称说,自己只欠王某1124元,欠条上油漆款数额应该是1124元,数额中间的“0”是王某自己添加的。
  中间差一个“0”,实际金额就相差9000多元。欠款到底是多少呢?法院只好将欠条提交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表明,欠条上的“11024”几个阿拉伯数字是周某用同一支笔、一次性书写而成的,并非王某自己添加。
  真相大白,法院判决周某偿还王某欠款11024元。
  在此法官提醒,欠条上的金额仅用阿拉伯数字小写,时间一长很容易产生纠纷,所以一定要大写。虽然经过司法鉴定可以水落石出,但打官司毕竟费时又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