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中的“肠梗阻”打通了杭州望江街道调委会妙手巧调大小纠纷本报记者 朱乔夫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授予杭州望江街道调委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使其成为我省四家获此殊荣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之一,也是杭州市唯一的一家。
政策加法律 工作才圆满 说来,望江街道调委会获得这么高的荣誉还真是不简单,他们不但将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旧城改造、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地块,同时还不放过任何被调委会主任沈寅弟称为看似微小、“可能无限放大”的日常纠纷。 时间定格在2005年岁末的一天。那时到处洋溢着贺新年的喜庆气氛,然而在秋涛路附近的市地铁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内,却在紧急召开由望江街道调委会主持的、因某路段地铁施工一户居民不同意拆迁而引出的协调沟通会。 在协调过程中,该户两兄弟坚决不同意搬迁,其母李某也极力反对,她反复强调自己年事已高,没有精力搬家,并提出除规定分到面积外,要另分一套房屋作为己用,同时还提到子女对她的赡养问题。 由于该户提出的要求太过离谱,第一次的协调会不欢而散。 元旦过后,工程已被搁置了长达一个月,望江街道调委会的成员再次与该户进行沟通。这次沟通,调委会成员发现了一个导致拒绝搬迁的核心问题,即两兄弟的母亲李某的赡养问题。 原来,兄弟俩在有关母亲的赡养问题上,向来龃龉不断,双方都认为对方应该承担母亲的居住和赡养义务。直至拆迁,兄弟俩觉得,一旦按照拆迁方的意见进行安置,其母亲今后的居住问题仍然无法达成协议。因此,兄弟俩商量后,觉得应该向拆迁方提出更多的住房要求,以满足其母亲独立居住的要求,而其母李某也同样觉得,两个儿子都不愿意接纳她,她还不如独立居住来得省事,因此,一家三口虽然目的不同,却都异口同声要求对李某另行安排住房。 症结找到后,调委会成员根据区司法局确定的调解工作服务于重点工程的指示精神,迅速介入调解。 2006年的3月,调委会成员制定了“分头协调”的步骤,由地铁工程部负责落实房屋的分配方案,由调委会负责李某的赡养方案。 2006年5月16日,在望江街道司法所的主持下,调委会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着重对李某的住房和赡养问题进行协商。调委会成员在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陈述后,当场向当事人宣传了赡养老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尽孝道的核心内容。 经过反复劝说,兄弟俩终于消除了隔阂,并对母亲的赡养作出承诺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而李某也因为赡养问题的解决,放弃了最初的不切实际的要求。就这样,一场长达半年之久的房屋拆迁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调处。
韧劲加细心
嫌隙方能除 另外,大量直接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工作相关的纠纷,也是令人头痛的。不过,面对千头万绪的各式各样的民间纠纷,调委会的11位调解员,硬是将“小事尽量不出社区、大事尽量不出街道”的原则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区域内盛传的“八多”(失业人员多,流动人口多,破产转制企业多,违章建筑多,倚门设摊多,弱势群体多,矫正对象多,归正人员多)的状态下,硬是把“能调则调”的第一道防线用得出神入化。 望江街道某社区王家的小儿子王根第(化名)今年49岁,因患有残疾且智力障碍,办理病退后,一直在家,生活自理能力低,需要有人照料。但是,王家六兄妹在对他的监护、扶养等问题上产生了矛盾,多年来为如何处置房产、母亲生前的财物、丧葬费用等意见不合,经常吵吵闹闹,争论不休,导致王根第处于被互相推诿的窘境。 经王家六兄妹申请,望江街道调委会受理了此纠纷。从今年4月份起,六兄妹始终各执己见、相持不下,街道调委会采取“背靠背”的方法,个别征求意见;又采取召开家庭调解会的形式,听取大家的意见。在调解中,调委会始终本着为王根第谋生活出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调解原则,求大同存小异,不计前嫌。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六兄妹一致同意将王根第送入街道的敬老院,入院手续由老大负责落实;费用基本确定在1000元左右,将父母亲遗留下的房产出租,所得与王根第本人的病退工资全部存入其个人账户,并从其账户中支付敬老院各项费用;账户由敬老院保管,每半年或者一年需打印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向其兄妹公开。对于父母亲遗留下来的余款3700元,大家也决定一并存入王根第的账户。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扶养纠纷案,虽然历时长,难度大,但通过依法调解、以理服人,在真正解决了王家小儿子的后顾之忧的同时,也消除了兄妹之间的隔阂。这场纠纷牵涉亲情、血缘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必须照顾到纠纷各方的感情,以便日后能和睦相处,共同履行扶养看护义务。 望江街道调委会主任沈寅弟告诉记者,望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不但“大而全”,而且“深而细”;老百姓的纠纷其实没有不可调和的,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意见和规定,坚持“能调则调”原则,大量的矛盾纠纷就能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他说他对人民调解工作充满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