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小阿普说法”已成孩子身边好友
本报记者 蔡亮

  一头名叫“阿普”的可爱独角兽,一首动听的“阿普之歌”,一支小孩子组成的“小阿普”宣传队……杭州西湖区的“阿普说法”栏目,用轻松、活泼、时尚的形式,寓教于乐,深受青少年学生的欢迎和喜爱。
  去年,西湖区司法局开设了“阿普说法”栏目,以发生在市民身边的真实案例为教材,帮助人们了解法律知识。为了使栏目更具特色,体现人文关怀和活力亲民,有关部门在29所中小学中,发起了为“阿普”征集卡通形象活动,短短几个月内就收集到4万余幅作品。
  最终,“阿普”形象定为一只独角兽,代表了吉祥、活力、公平、正义,生动地体现了“和谐、法治”这一主题。参与创作的孩子们说,“阿普”就是我们身边的普法工作者,用生动、亲切的卡通形象代言,拉近了法律与我们的关系,还让法律知识看得见、摸得着。
  为使阿普卡通形象富于生命,音乐工作者们开动脑筋,一首琅琅上口的“阿普之歌”很快问世。“阿普来说法呀,为的是大家,有法要学法,有法要懂法……”通俗易懂的歌词,引导人们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阿普有了艺术的包装,人们在欣赏艺术的同时受到法的启迪和感悟,明快、幽默、诙谐又富有儿童情趣的“阿普之歌”很快在校园流行开来。
  看到“阿普”逐渐深入人心,区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不失时机,利用学校的文艺社团组建“小阿普”宣传队,并创作了一些适合学生表演的法制作品。古荡一小和蓝天民工子弟小学的“小阿普”宣传队,多次到工地、社区和乡村进行演出。蓝天民工子弟小学的“小阿普”宣传队把工伤赔偿的民事案件搬上了舞台,精彩的节目引起观众的共鸣。台下的观众说,这类情况他们也曾碰到过,当时他们都只能忍气吞声。看了演出,知道以后再遇到劳动纠纷,不仅可以找劳动仲裁,还可以上法院告状。
  作为传播法治文化的小使者,“小阿普”宣传队的演员们深感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在节目中饰演审判长的衢州籍五年级学生徐永前说,为了这个节目,在建筑工地做包工头的父亲一有空就会陪他一起熟悉剧本、交流意见。“以前我们都觉得法律、法庭是距离很远的事,但通过模拟法庭,我和爸爸都体会到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西湖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依托“阿普”形象进行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寓法律意识于文化娱乐活动中,不但丰富了校园文化,更培育出一种法治文化,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小阿普”宣传队的成立也为普法教育如何在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中深化发展、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如何创造法治文化探索了一条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