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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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靠“调解四宝”四两拨千斤
杭州西湖法院由此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当事人则维系了和谐人际关系
通讯员 黄华 姚春芳 本报记者 余春红

  9万元货款被拖欠了整整5年,百般催讨毫无结果,余姚人赵某无奈地来到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打官司。第二天,在西湖法院主持调解下,赵某和债务人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20天内,货款如约到手。赵某感慨万分:“想不到自己奔波5年要不回的货款,到了西湖法院的法官手里,这么快就解决了。”
    今年来,这样的惊喜发生在许多到西湖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身上。这是因为,西湖法院正在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协调调解,总有一种“调解”会让打官司更轻松。
    
  立案调解 5年没讨回的钱20天到手
    打官司耗不起时间,这是许多有过诉讼经历的人的共同体会。按照常规的办案流程,从送达副本、指定答辩和举证期限,到开庭、调解或判决,案件的审结往往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
    不过,对那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立案调解,就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
    今年上半年,西湖法院抽调了责任心强、调解水平高的审判员专门成立了一个调解组,在立案阶段快速调解以下三类案件:一是婚姻家庭和继承类纠纷、宅基地和相邻纠纷、物业纠纷等;二是具有时间的紧迫性,需要尽快解决的纠纷,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纠纷等;三是诉讼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的案件,快调快结,避免审限无谓的延长。这些案件立案以后调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余姚的赵某就充分体验了一把立案调解的高效,20天里拿到了自己追讨5年无果的货款。4月15日以来,西湖法院立案调解各类案件302件,其中当天结案40件、5天内结案108件,且绝大部分案件调解后已履行完毕。
    点评:实行立案调解,可以有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使那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得以快速高效地审理,同时有助于法院其他业务庭集中更多精力审理好复杂疑难案件,真正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诉前调解 八旬老人的离婚风波和谐收场
    家住杭州三墩的尤老太和老蒋结婚60多年了,本该庆祝“金婚”了,但近年来,两位老人却常常吵闹不休,80多岁的人还闹起了分居。在一次争吵后,两老的关系急剧恶化。今年5月,尤老太到西湖法院起诉要求与老蒋分居生活。
    纯粹的“分居”诉请并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收案范围,但考虑到二老的实际情况,西湖法院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三墩镇司法所对该起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司法所苦口婆心地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得他们重归于好。
    巧妙化解尤老太和老蒋之间别扭的这招叫诉前调解。西湖法院院长邵天一说,其实很多纠纷并不一定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大部分民事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一些家长里短的普通纠纷,如果能够引导当事人通过民间调解、自行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不仅可以减少诉讼费用,还能不伤和气。
    因此,西湖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往往会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先由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妇联等单位进行调解。诉前调解的方式受到了很多当事人的欢迎。
    点评:“居中断案”并不是法官的“专利”。在民间,还有一群善断是非、巧理家务事的热心人——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妇联等单位。西湖法院将部分纠纷引导到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先行调解,一则尽可能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和气;二来有效地整合了调解资源,节约了司法资源。

    委托调解 密不透风的门变“通风”了
    对症下药,这也是西湖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原则,法官会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给出特殊的“药方”。如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已受理的案件委托给与当事人有密切关系的基层群众组织,或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曾在诉讼前接待处理过该纠纷的工会、妇联、乡镇综治办等部门,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进行调解。这招委托调解对化解邻里纠纷等尤其管用。
    马某和卜某是邻居。为了自家安全,卜某在公共通道上装了一扇密不透风的防盗门,邻居马某可就遭殃了,防盗门严重影响了她家的通风。交涉无果,马某被逼上法院讨说法。
    考虑到双方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邻居,一纸判决往往会“案结事不了”,有时甚至还会激化矛盾,西湖法院便联系了双方所在的留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他们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出面后,卜某将密不透风的防盗门换成了可以通风的防盗门,减小了对马某家通风的影响,一场邻里矛盾就此解决。
    点评:“一场官司十年怨”,对簿公堂往往意味着决裂。委托调解,是法院在相对“弱化”自身的参与程度、淡化打官司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其他资源,将矛盾巧妙化解于平和之中。

    邀请协助调解 疑难案件迎刃而解
    去年春节前后,70多岁的安徽人刘某、余某承受了老年丧子的巨大打击。他们的儿子在杭州打工,为韩某拆房时被倒塌的围墙压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位老人千里迢迢赶到西湖法院打官司,要求韩某赔偿。
    上泗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韩某家境也比较困难,当了被告的他抵触情绪还很严重,连诉状副本都不肯收。为了顺利解决纠纷,法院特别邀请了韩某所在村的治保主任协助做工作,终于使韩某到庭。此后,法院又邀请了韩某所在镇的综治办工作人员一起协助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韩某一次性支付给两位老人5万元赔偿金。
    对名誉权纠纷、医患纠纷等案情复杂、当事人矛盾容易激化的纠纷,西湖法院的做法是邀请具有专门知识或特定社会经验的人员参与调解。这样一来,往往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今年以来,西湖法院已邀请过西湖工商分局、袁浦镇综治办、三墩司法所、龙坞镇慈母桥村委会等政府部门或基层调解组织协助调解,成功调解了21起疑难案件。
    点评:“亲情感化法”“舆论引导法”“法律教育法”,或冷却矛盾、或趁热打铁,这些手法都是西湖法院邀请协助调解中常见的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做法,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