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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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戴上法律给的“安全帽”了么
一些中小企业还没有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当回事
见习记者 姚力

  安全知识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这些都是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现在《条例》的实施情况如何?劳动者权益有没有进一步得到保障?近日,记者走访了杭城部分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建筑施工单位。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
  记者在马塍路一家大型国有建筑集团施工现场看到,工地上的工人都戴着清一色的“红帽子”,“刚来到工地时,还没安顿好,第一件事就是被拉去进行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正在上班的农民工小刘告诉记者。而现在每天去工地上工前也有例行的劳动保护用品岗前检查,平时在工作过程中,时不时就有安全监察员走到你身前,如果没带安全帽,没按规定系安全绳的话,那麻烦可就大了,不仅自己要被罚,班组长也要被罚。所以我们平时都很小心的,在这方面不敢偷懒,我们也理解这都是为了自己好。
  但是在城乡结合部一家小型建筑公司打工的李师傅对《条例》却压根儿没什么概念。他对记者说:“我来上班,工地上管事的就和我说了要小心点,别的也没说什么呀。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他们也发,但不齐。”
  按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缴纳保险部分企业达不到要求
  “老板真当好,给我们都买了保险。”在湖墅路上一家建筑工地干活的周师傅说,自从他进入这家单位工作,老板就给他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地上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工地上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花小钱买保险绝对是划算的。
  记者在走访时了解到,几家大型企业都能按照要求给员工缴纳保险,但一些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在给员工缴纳保险时存在不少问题。城北某空调安装公司的小陈就告诉记者,自己是今年6月从老家来杭州打工的,并未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他办理工伤保险。“杭州现在一些搬家公司兼做空调拆装,工人甚至没有工作服,更谈不上缴纳保险了。”一家空调安装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
  按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交通运输、高空悬挂作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